中央巡視組自身也要接受監督
中央巡視組權力這么大,誰來監督中央巡視組的工作呢?許多網友提出了這樣的問題。
對此,張軍指出,中央對巡視隊伍自身建設非常重視,巡視組對重大問題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客觀匯報就是瀆職,必須根據情況追究責任。中央巡視組建立組長庫,實行“三個不固定”,即巡視組組長不固定、巡視的地區和單位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系不固定。組長不是“鐵帽子”,一次一授權。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還專門下發文件,對巡視干部遵守政治紀律、廉政紀律、保密紀律、回避制度,嚴格落實八項規定等作出明確規定。
張軍表示,從首輪巡視情況看,中央巡視組勤勉盡責,嚴守紀律,改進作風,表現是好的,是值得信任的。“當然,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中央巡視組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要接受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也要接受被巡視地區和單位、新聞媒體、廣大干部群眾等監督。對巡視組成員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對屬于巡視工作職責范圍內的重要問題,疏于職守,有失職、瀆職和違反規定行為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張軍說。
張軍表示,下一步在做好中央巡視工作的同時,要加大對地方和中央單位巡視工作的指導力度,推動各地各單位巡視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找出客觀存在的“老虎”和“蒼蠅”。
“此外,按照中央要求,我們正抓緊修訂巡視工作條例,體現與時俱進,把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上升到黨內法規的高度,固定下來,以規范、促進巡視工作深入開展。”張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