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1)日,記者從四川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獲悉,從2015年1月1日起,凡未按照規定裝載的商品車運輸專用車,一律禁止駛入高速公路。商品車運輸專用車裝載標準:上、下層裝載商品車各一列,尾部用于裝卸商品車的液壓裝置必須收起,嚴禁“拖尾”運行。對未按規定裝載的商品車運輸專用車輛,要求車主、駕駛人按規定進行整改,超出標準部分裝載的商品車,一律卸載轉運。凡是在四川省境內從事商品車運輸的商品車運輸專用車,均須按上述裝載標準執行。(李婧 記者 鎖千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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