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行政機關可強拆 受影響居民可起訴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賀強律師介紹,關于拆除違法建筑的程序,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對此作了嚴格的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如南華苑這個鴿棚,如果主人不配合確實會給拆除帶來難度,但只要相關部門下決心,問題總有解決的辦法。”賀強說,有關部門可以先責令當事人自行拆除,若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既不拆除又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機關就可以依法強制進入拆除。
賀強表示,違建的拆除還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辦法來進行。“飼養鴿子產生的噪音、異味,以及鴿糞等污物勢必會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若因此給附近居民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深受鴿糞、羽毛之擾的附近居民在必要時也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賀強說,只要證據充分,法院一般情況下都會支持原告的拆除訴求,如再遇阻,權利人最后還可以要求法院進行強制執行,這樣的起訴維權成本也很低。”
[寶山區房管局回應]
為何拖了12年都沒強拆?
沒有法院文書不可進入私人住宅
既然確定為違法建筑,南華苑這幢“鴿子別墅”為何能屹立12年不倒,為何作為管理主體的房管部門遲遲沒有進行強制拆除呢?
寶山區房管局物業行政執法快速反應二分隊隊長陳海波的說法是,像“鴿子別墅”這種年代久遠的違章建筑,經過一定審批程序后,確實可對它進行強制拆除。“接到舉報,我們首先到現場進行勘察,發布責令整改通知書。如果業主逾期不整改,將會通過區政府發布的強拆通告,將違章建筑拆除。”
但由于區政府發布的強拆通告僅僅授權房管局可拆除違法的搭建部分,并不包括強行進入業主合法私人住宅區域,沒有法院文書不可進入私人住宅。“就像這個鴿棚,它建在業主自家的露臺上,業主房門一關,我們就沒轍了。”
為何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不影響房屋主體,法院不受理”
那為何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陳海波表示,現在法院受理的一般是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或破壞房屋承重,而諸如鴿棚這樣搭建在露臺上,并沒有影響房屋主體的違建,并不屬于法院受理強制執行的范圍。“如果房管部門強制進入業主家中,可能會引來‘非法入戶’的質疑,萬一業主表示有物品失竊、損壞,還會引起額外的糾紛。”陳海波說。
存在這樣的執法難點,那是否就意味著“鴿子別墅”可以就此規避執法、“特立獨行”呢?陳海波表示,晨報對此事的關注已經引起了相關部門領導的高度重視,執法隊壓力也很大。“我們已經和業主約好時間,再進行一次溝通,希望能夠說服業主主動拆除。”
當然,房管部門也準備了第二套方案。前天,陳海波曾向記者介紹了從外部拆除難的原因,包括小區道路狹窄吊車開不進去、搭建腳手架居民不同意、信鴿價值難以估價等。“我們現在和其他技術部門研究,是否存在其他從外部進入鴿棚的方法,在保證我們工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順利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