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訪
網友:簽名為解決“區別對待”
“鄰居買一個節能燈,只需1塊錢,而我就得掏一二十。”來自安徽的網友“微笑的魚在北京”稱,她已在北京工作多年,但一直沒有北京戶口。
買房需要暫住證,買車不能搖號,孩子上學要交借讀費……相比北京戶籍人口,她認為在很多方面遭遇區別對待。
近日,“微笑的魚在北京”在微博上看到,有網友建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并組織征集簽名活動,呼吁給城市外來人口減退個稅。她按照博文中“轉發視為簽名”的規定,毫不猶豫地進行了轉發,加入了訴求的隊伍。
說法
“退還個稅 合理且可行”
清華大學經濟研究所博士后、專欄作家郭宇寬認為,政府給外來人口退個稅,合理且可行。
郭宇寬稱,我國目前的戶籍制度,捆綁著高福利。在戶籍制度無法廢除的情況下,為了體現繳稅義務與福利權利的平等,退稅是一種可行的做法。歐洲等一些國家,短期旅行的外國人,在購買大宗物品時,可到海關申請退稅。那是因為這些外籍人士只是短期停留,醫療、教育等最主要的福利沒有享受到,所以就沒理由盡納稅人義務。國內的城市可借鑒此做法和經驗,考慮給外來人口退個稅。
同稅不同權 不是稅的錯
經濟學博士、媒體評論員馬光遠認為,目前城市外來人口,不能享受和本地戶籍人口的同等福利,是現行戶籍制度造成的不公平,這本身是錯的。如果給城市外來人口退稅,在稅收方面,對本地戶籍人口,又造成了不公平,這又是一個錯誤。
馬光遠稱,不能創造一個不公平,解決現有的不公平,不能用錯誤去解決錯誤。他不贊同改稅法,表示應該努力、加快進行戶籍制度改革。
建議修改內容
【原文】
《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其他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