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辛辛苦苦把兒子拉扯到25歲的母親,終日以淚洗面。她的心里充滿了委屈和仇恨,一心想著為兒子報仇,甚至在夢里,兒子都告訴她:“媽媽,我死得太冤枉了,你找中央電視臺,去說說我這事兒吧?!?/p>
在法庭上,家人一次次打起了“殺人償命,血債血還”的橫幅,流著眼淚高喊口號,甚至和法警發生沖突。這個母親心里想著,哪怕傾家蕩產打官司,也要讓主犯“以死抵罪”。
殺死張猛的主犯王某,從小就被離異的父母拋棄,是奶奶撿垃圾拉扯大的。在法庭上,這個老人無數次地向這對父母下跪,“希望留孫子一命”。
最開始,張艷偉看都不看老人一眼,她也動過扶老人一把的念頭,但又在心里告訴自己,“看她一眼,扶她一把,讓心里升起一丁點兒同情,就是對不住死去的兒子”。
一審判決,主犯王某被判處死刑,隨后上訴。這場官司從市中級法院打到了省高級法院,程序拖了近兩年。在很長時間里,兒子的骨灰一直存在殯儀館的一個小格子里,張艷偉遲遲沒有給兒子安葬,她心里的疙瘩是,主犯還沒有被“處死”。
法院一次次地找到這對夫妻,表示主犯家屬希望調解,“給孩子一條活路”。可那時,她從沒想到過“寬恕”,很長一段時間,她來回在吉林和長春兩地的法院奔波,她希望法官明白一個母親“流著血的失子之痛”,她希望快快結案,“主犯能立馬槍斃”。
在那兩年里,她幾乎每天都會躲在房間里哭。她得了抑郁癥,害怕陽光、怕人群,怕參加別人的婚禮。為了躲避鄰居,她搬了家。她“病態”到不愿站在玻璃陽臺上,總認為別人在看她,嘲笑“這個母親沒有保護好兒子”。她甚至無數次想過自殺,抱著兒子的照片、找一家旅館、吞下藥“去找兒子”。
這個母親只能把對兒子的思念,寄托在這些永遠不知道寄到哪兒的信紙上。她是從兒子走后的第五天開始寫信的,從那時候起,她每天都寫,沒有稿紙了,用養殖合同預定登記表寫,用律師的委托書背面寫。
冬天的第一場雪來了,她會在信里問兒子:“你那里是否也被大雪覆蓋?我多想用我的身軀替你遮風避雨,我多想變成一把大傘,冬天來了,你那里冷嗎?”
有時,她的信就是詩:“千絲萬縷都是你,你在哪里,你的家在哪里,我找不到你,我想住住你的家……想你,仿佛乘上了載滿噩夢的木舟,漂流進痛苦無邊的大海,找不到彼岸,永遠下不了船?!?/p>
有時,她在信里,為兒子作曲填詞,寫四分之二節拍的歌。有時,她干脆在信里畫畫:兒子平頭、穿著三顆扣子的衣服,長發飄飄的媽媽在一旁等他,兩人中間畫了很多腿,一步步靠近的樣子,她說,這是“兒子在上樓”。
最初,幾乎每隔兩三天,她都會去那個寄存兒子骨灰的“小格子”前念信。直到一年多后,她給兒子專門買了一塊“陽光好,暖和,凍不著”的墓地,墓碑上刻著“悠悠情思、相伴永恒”,那兒就成了她的新“郵局”。
這些信陪伴著這個母親,度過了生命中最為痛苦的兩年。她已經記不得是哪一天了,在給兒子寫信的時候,一個寬恕的念頭突然間一閃而過:“如果這個殺人的年輕人被處死,是不是又會多一個老人,像自己一樣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