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節轉換,到底誰說了算?
在市民日常生活中,對于季節的轉換,似乎是既有標準,又無標準。氣象意義上的定義,更多用于學科研究;百姓自己感受自然界的變化,也不太準確。于是,“二十四節氣更靠譜”的觀點又浮出水面,一些網民還熱烈地推薦喜愛垂釣的朋友們根據一年節氣來安排行程。
那么,二十四節氣是否對我們更有用?
專家給予否定。據介紹,立春、驚蟄、清明、立夏等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地球接受太陽輻射規律而定出的,是天文意義上的概念。早在春秋時代,我國就定出仲春、仲夏、仲秋和仲冬等四個節氣,以后不斷地改進與完善,到秦漢年間,二十四節氣完全確立。
但是,節氣的初創距離現在已經太久遠,而且當時主要服務于黃河流域的生產生活,對于上海來說肯定不太準確。比如立春在2月4日左右,此時上海常常還處于最寒冷的一段時期之中,春天似乎還離得很遠。市民根本不可能嚴格據此來安排生產生活。當然,對于農業生產等來說,節氣也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那么,市民到底該如何根據季節變化來安排生活?張瑞怡表示,其實,市民沒必要“糾結”于哪一天入春,還是應該根據每天和近期的天氣預報來做決定。
上海市氣象局局長湯緒曾在一次會議上坦言,氣象意義上的季節定義,對普通老百姓沒有太大用處。他要求氣象部門今后在對外發布氣象信息時,對何時轉季盡量淡化,而是要多提供有用信息,體現“以人為本”,而不是拘泥于傳統的標準。(記者黃勇娣)
來源:解放日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