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不要輕易作貸款擔保
“擔保人已自殺,其家屬可以就擔保人已還款的部分向借款人追賬。”18日,濟南市人大代表、山東保君律師事務所張寶軍律師分析說,如果索債行為有威脅、利誘、暴力傷害等行為,受害人可以以治安案件到公安部門申請立案,展開調查。此外,民間借貸應該慎重,利率必須遵守同期銀行放款利率4倍以內的規定,如果超過這條“紅線”,法院不予支持。
“這個悲劇起到了警醒作用。”張寶軍律師提醒說,不要輕易給人做貸款擔保,即使關系再好,也要在出借人有一定償還能力的情況下才能為其做擔保。銀行向企業或個人提供貸款一般需要質押、抵押和擔保三種條件,而部分民間貸款組織不需要質押、抵押,這樣做擔保的風險更大。如果沒有注明一般擔保,一旦借款人跑了,擔保人就要承擔連帶責任,負責償還全部貸款。在這個悲劇里,鄭遠征就這樣被卷進了高利貸債務的絞索。
“借高利貸簡直是飲鴆止渴。”采訪中,鄭遠征的一位親友這么評價令他們痛恨的高利貸。據悉,在一些地方,借高利貸成為很多人救急的方式。“這些人一是不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沒有抵押物等等,二是用錢急,無法接受銀行的長時間辦理手續,三是有些人曾經有借無還,被銀行列入了黑名單,只能從民間借貸這個渠道籌措資金了。一旦資金鏈斷裂還不上,逼債很殘酷。很多是找些社會人員,甚至是流氓地痞,恐嚇、威逼、打罵,甚至綁架勒索。”
長清一派出所工作人員以私下聊天的方式告訴記者,民間借貸不出事派出所不方便管,“只有夠上治安和刑事案子,比如暴力傷害、非法拘禁、綁架勒索等等,我們才有理由立案處理。”
來源:齊魯晚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