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消費主張》5月3日播出節目《41公里拖車收費5000元 天價拖車費誰來管》,以下為節目實錄。
高速路上發生意外
2010年9月3日,北京市的許女士獨自一人駕車出城辦事,行至京承高速48公里處,意外發生,由于躲避大車,駕車人許女士采取措施不當,致使車輛發生側翻。
許女士:我就把車窗踹開,從前部爬出去了,當時手部肘部都受傷了。
看著自己的車翻到在路邊,孤立無援的許女士是又緊張又害怕,突如其來的事故讓許女士一時說不出話來??粗婺咳堑能嚨乖谝贿?,她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車送到修理廠。
茫然無助中,許女士的耳邊響起了警笛,或許是路過的好心司機幫助她報了警,果然,交警來了,交警見許女士受了傷,趕緊撥打了120。
許女士:120車過來以后,他說,你的車必須要拖走,我說那就拖吧,我當時沒有考慮太多,我就跟120車走了,然后他就處理我的車了。
有交警幫助處理事故現場,許女士十分感激,于是放心地跟隨120急救車去了醫院。隨后許女士得到通知,她的車已被拖走,現在停放在懷柔區的一家名為福安達汽車救援公司的停車場。
為了抓緊時間修理車輛,許女士接著又聯系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說,他們會派拖車到救援公司的停車場,把許女士的車再拖到修理廠就可以了。
突遇天價拖車費
第二天上午,許女士跟隨保險公司的拖車前往福安達汽車救援公司取車。拿鑰匙之前,工作人員要求許女士首先要交拖車費,許女士趕緊點頭表示同意。
許女士覺得,事故發生后,車輛受損比較嚴重,開動不了了,而且又是側翻在路邊,自己去了醫院無法處理現場,這時,拖車公司雪中送炭,及時救援,所以收取一些費用是合情合理的。
可是許女士沒有想到,等她接過收費單再一看,頓時嚇了一跳,收費單上寫著,5320元!這會不會是弄錯了呢?
許女士仔細往下看,賬單上這樣顯示,拖車公里數是41公里,拖車費2140元,吊車費3140元,再加上停車費40元,三項合計5320元。
工作人員解釋說,費用絕對沒有算錯,許女士的車輛發生側翻后,需用兩臺車輛前往救援,一個是吊車,另一個是拖車。費用標準是公司自己制定的,吊車費是:出車一次1500元,每公里加收40元;拖車費是:每次收費500元,每公里加收40元。幾項費用合計5320元,不會有錯的。
許女士:本來人家已經受傷了,很痛苦的感覺,你中途再去要這么高的費用,真的是打劫,我覺得是打劫!
工作人員還表示,他是按照公司的定價來收費,如果不交夠錢的話,很遺憾,許女士不能提車。
許女士:你要是不給錢,你的車動不了啊,你的車不讓從這拖走,然后如果你不拖走的話,他還給你計停車費。
為了盡快把車送到修理廠,無奈之下,許女士只好先交錢提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