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群毆”明顯失當
王石川
在黃藝博事件中,少數媒體和網友的“群毆”表現明顯失當。
媒體報道應平衡、節制,而不應抓住一點、不及其余。故意放大一方面,或者熱炒一個點,這對黃藝博顯然不公平。與黃藝博的品學兼優、團結同學、熱衷公益等優點相比,看新聞聯播、讀人民日報,充其量只是人生的花絮,沒有必要抓住這些細枝末節“上綱上線”。
媒體應該葆有人文關懷,而不是冷嘲熱諷。我們看到少數文章,用語很刻薄,有的甚至極盡挖苦之能事,偏離了公正的立場,背離了社會責任,容易傷害黃藝博的幼小心靈,給他的健康成長留下陰影。
黃藝博13歲,理應受到《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可不少媒體的報道,在采用黃藝博照片時,并未作技術處理,有的還一并曝光了黃藝博的同學。以前,《新聞聯播》曾播放一則關于凈化網絡環境的消息,北京一個小學女生在接受采訪時說:“上次我查資料,突然蹦出一個窗口,很黃很暴力,我趕快給關了。”消息一出,竟然被人肉搜索,其出生年月、就讀學校、家庭地址等信息都一一被公布出來,照片被惡搞,本人被唾罵。這樣的行為顯然已經涉嫌違法。
任何時候,尊重未成年人、保護孩子的隱私都是不能觸碰的高壓線。媒體有義務尊重法律,有責任給孩子們多一些善待和呵護。當然,黃藝博的家長也應該汲取教訓,比如,應正視微博、博客的放大效應,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互聯網時代,再微小的細節,一旦被聚焦都容易被無限夸張甚至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