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日前發布。決定指出,當前中國食品安全的基礎仍然薄弱,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制約食品安全的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以下是全文:
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
國發〔2012〕20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社會和諧穩定。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近年來制定實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認真抓好貫徹落實,不斷加大工作力度,食品安全形勢總體上是穩定的。但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的基礎仍然薄弱,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制約食品安全的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更為關注,食以安為先的要求更為迫切,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現作出如下決定。
一、明確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強化監管手段,提高執法能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誠信守法水平,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促進我國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總體要求。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全程監管合力。堅持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相結合,嚴厲懲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規范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強化執法力量和技術支撐,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堅持加強政府監管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相結合,強化激勵約束,治理道德失范,培育誠信守法環境,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夯實食品安全基礎。堅持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加強宣傳教育培訓,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與輿論監督的作用,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工作目標。通過不懈努力,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我國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用5年左右的時間,使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檢驗檢測和風險監測等技術支撐體系更加科學完善,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誠信意識普遍增強,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總體水平得到較大幅度提高。
二、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四)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進一步健全科學合理、職能清晰、權責一致的食品安全部門監管分工,加強綜合協調,完善監管制度,優化監管方式,強化生產經營各環節監管,形成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格局。按照統籌規劃、科學規范的原則,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風險監測評估、檢驗檢測等的管理體制。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統一負責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強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地方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結合本地區實際,細化部門職責分工,發揮監管合力,堵塞監管漏洞,著力解決監管空白、邊界不清等問題。及時總結實踐經驗,逐步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五)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地區食品安全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機制,有效整合各類資源,提高監管效能。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監管執法的密切協作,發現問題迅速調查處理,及時通知上游環節查明原因、下游環節控制危害。推動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檢驗檢測互認和監管執法等方面的區域合作,強化風險防范和控制的支持配合。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法從嚴懲治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規范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和信息公布程序,重視輿情反映,增強分析處置能力,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大對食品安全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力度,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獎懲約束機制。
(六)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體系。推進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將食品安全工作列為重要職責內容,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并明確專門人員具體負責,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與各行政管理派出機構密切協作,形成分區劃片、包干負責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網。在城市社區和農村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等隊伍,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基層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社區和鄉村食品安全專、兼職隊伍的培訓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