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高處罰力度的同時,《規定》也提出了6項便民措施。例如將駕駛證補換領、審驗和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等業務向縣級車輛管理所下放,方便縣鄉、農村群眾在家門口申領、換領汽車駕駛證;將核發和補換領駕駛證的時限由3日縮短為1日;申領駕駛證的群眾在三個科目考試合格和宣誓儀式后,當日就可領取駕駛證等。
對于《規定》,多數消費者給出了積極的評價,不過也存在一些爭議。以“闖紅燈扣6分”為例,有消費者認為,闖紅燈最多的不是汽車,而是行人,許多事故是行人闖紅燈引起的,因此應該加強對行人的管理,僅僅扣駕駛員6分不夠公平,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還有消費者認為,有的路口紅綠燈設計不合理,紅燈時間過長,綠燈時間過短,在上下班高峰,做到一年不闖紅燈并不容易,希望交通部門把紅綠燈設計得更加合理一些。“闖紅燈一次扣6分有點多,有時候并不是故意闖紅燈,比如說小車跟著一個大貨車,如果正好變了紅燈,小車跟著過去了。一年2次就沒了!”一位司機在微博上說。
對“超速50%扣12分”一條,很多消費者表示贊同。但有消費者建議,有的高速公路限速標準設計不合理,寬闊平坦的高速公路卻設定了較低的限速,增加了駕駛員超速的幾率,希望管理部門設計更科學的限速標準。“管理部門應該在高速路上設置真正的高速通道,讓能跑起來的車真正跑起來;等級公路上也不應在正常的行駛道路上忽然來個限速40公里,這樣對駕駛人不公平不公正。”
在記者的調查中,消費者最關注執法的公平和公正性,特權車闖紅燈、公車遮號牌和超速駕駛、交警隱蔽偷拍、花錢能“鏟分”等行為成為消費者最關注的話題。“重罰交通違規行為十分必要,但實現和諧的交通秩序不在于罰幾分,關鍵在于交通設施的科學性、執法的力度、公平性和透明度。”一位消費者在微博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