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
張彥失業證從何而來
據了解,北京小城鎮購房入戶政策1995年啟動,1997年擴大到北京33個小城鎮、14個衛星城。根據該政策,外省市人員只要在上述小城鎮現金投資50萬元,再在指定小區買一套兩居室以上房屋,然后按每人兩萬元的標準交納小城鎮建設基金另加1000元就可以最多辦理一家4口人在當地的戶口。此政策于2005年取消。
北京警方通過微博發布上述通告后,張彥2012年持有失業證這一細節引起網友關注和質疑。
據記者此前了解,張彥2000年進入運城市紀檢委工作,現任運城市紀委效能監察室科級檢察員,從未失業過,也并沒有北京市的穩定收入,是否符合落戶政策有待商榷。
昨天下午,記者就張彥持失業證一事致電運城市勞保局,該局交流中心工作人員稱失業證的頒發確實系該部門負責,并稱自己是新人,不了解相關情況。當記者要求核實張彥是否被頒發過失業證時,該工作人員則稱具體負責人員不在,無法為記者查詢。
昨晚,就張彥持有失業證一事,運城市委新聞中心主任王榮志隨后接受電話采訪時表示,對于記者詢問的“失業證”問題,他并不清楚,但會注意,“具體問題還得調查組的人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