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綁架隱私
2012年我國網民數量達到5.64億人。多家互聯網企業都想從這個大市場中分杯羹。行業競爭的混戰中,口水戰也不絕于耳。此前,360與金山、瑞星、騰訊等曾對簿公堂,如今360與百度又“再續前緣”。而在數次論戰中,核心話題都繞不開互聯網信息安全和用戶隱私。
博客中國的創始人方興東認為,360到底安不安全,百度是否侵犯用戶隱私,不應該由它們自身判斷。百度認為360不安全應該向相關部門反映,而不是直接造成用戶使用360瀏覽器無法登錄?;ヂ摼W企業既是運動員和對手,又要扮演裁判和執法的角色,對自身角色認識出現錯亂,也不具備公信力。到底有什么不安全,應由第三方機構裁決。
而此前多起官司的判決中,幾乎都是就不正當競爭和誹謗做出判罰,并未真正涉及對侵犯用戶隱私的處罰。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宏輝指出,如若追究“美杜莎插件”侵犯用戶隱私的責任,我國法律要求侵犯隱私的行為產生一定的后果才能追責。即使確有證據表明百度采集了用戶的個人信息,若無法判斷百度如何使用收集的信息,是否確實存在對用戶造成的損失,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可對百度收集個人信息的行為進行制裁。
祭出“用戶隱私”的大旗,成了互聯網企業爭奪客戶,打壓對手的方式。有業內人士就表示,用戶隱私事關每一個網民的切身利益,然而,每每是互聯網企業互相揪對方的“小辮子”,指責對方侵犯用戶隱私。而用戶大多是非專業技術人士,既不清楚自己的信息是否真的被竊取了,也無從得知究竟是誰在竊取自己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