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全上班加班費是日工資17倍
前3天領取三倍工資后4天領取兩倍工資
市民如果春節7天長假都加班,領取的加班費會有所不同。記者前天獲悉,對于春節7天始終堅持上班的職工,他們7天的加班費足有日平均工資的17倍之多。
根據有關規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而在周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首先安排勞動者在同等時間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春節七天長假的法定節假日為前3天,因此加班費應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而初三至初六這后4天則屬于相鄰雙休日的調休,加班時應按照平時工資的2倍支付加班費。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規定,我國的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因此,今年春節長假期間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可分為兩類。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據了解,如果勞動者的確遇到了單位拒不支付加班費的問題,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勞動者應該到所在區縣的人社部門去投訴舉報,還可以撥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熱線12333進行投訴舉報。
需要提醒勞動者的是,有些單位會想出各種辦法來規避加班費的支出,如通過節后倒休來搪塞員工。而根據法規規定,春節前三天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是不能用倒休沖抵加班費的,必須支付勞動者加班費。同時,加班的員工也要注意留心保存證據,以免在和公司交涉時吃了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