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早上,南通市交巡警九大隊查處了一起農用車違法行為,讓他們感到驚訝的是這輛農用車在近4年時間內,違章行為竟然有456起,其中還有386條未交罰款。
早上7點半左右,市交巡警九大隊隊員在長江路紫瑯路口檢查時發現,一輛遼寧牌照的農用車從高架路口駛了下來,他們當即將這輛車子攔了下來。
隨后,交警扣押了這輛農用車,并將駕駛員姜某帶到大隊審查。經過上網查詢,發現這輛農用車從1999年以來,共有違章行為456起,其中還有386條沒有接受處理。
據審查,駕駛員姜某為安徽渦陽縣人,1999年來到南通后,花3萬多元從他人手上買下了這輛農用車。姜某為了多拉生意,全然不顧農用車禁行的規定,在禁區內隨意行駛,近四年中違章行為高達456起。
據了解,機動車管理實行罰交分離,即交警對違章車輛開具罰單后,由當事人去銀行交納罰款,如果到期不交罰款,交通管理部門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事實上,交管部門很少為了罰款去法院申請執行,于是就有了姜某三百多起違章記錄沒有處理、農用車依然上路的現象。由此看來,如果不解決好農用車監管兩張皮的問題,就無法有效堵住農用車管理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