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機動車總量控制政策 完成時限:10月底
研究完善機動車總量控制政策,進一步控制機動車過快增長。
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制定并實施《北京市私人購買純電動小客車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建立電動車私人使用申請、購買、補貼等規范化流程。完成公共領域新增2000輛電動車示范運營任務,并配套完成充電樁及快速充電站建設。
推進公交車、環衛車使用液化天然氣(LNG)技術。新增清潔能源公交車1543輛。試用部分壓縮天然氣(CNG)出租車。示范運營歐六標準公交車輛。
淘汰高排放老舊機動車約18萬輛。其中:東城區12600輛,西城區15800輛,朝陽區32800輛,海淀區29100輛,豐臺區21500輛,石景山區4900輛,門頭溝區2500輛,房山區7400輛,通州區9600輛,順義區7500輛,昌平區12700輛,大興區12100輛,平谷區3400輛,懷柔區3300輛,密云縣3000輛,延慶縣1900輛。
按有關規定繼續實施機動車尾號限行、黃標車區域限行等措施,控制在用車使用強度。
研究更加嚴格機動車分區分時限行等政策。
研究完善外地車輛在京使用管理政策。
淘汰450家污染企業 完成時限:12月底
按照“十二五”期間退出1200家高污染企業的工作方案,2012年到2013年底,全市累計淘汰退出450家以上污染企業。
各區縣累計退出數量應分別為:東城區6家,西城區4家,朝陽區52家,海淀區14家,豐臺區29家,石景山區1家,門頭溝區8家,房山區65家,通州區59家,順義區63家,昌平區39家,大興區98家,平谷區2家,懷柔區5家,密云縣4家,延慶縣1家。
進一步理順煤、油、電等資源價格,利用差別化、階梯式價格政策,促進資源節約和全面減排,提高全社會主動參與污染減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研究增加工地揚塵、餐飲油煙、揮發性有機物等排污收費項目,對現有收費項目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促進污染減排。
修訂《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暫行)》。將空氣重污染應急納入全市應急體系統一管理,成立空氣重污染應急專項指揮部。(記者張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