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可能會于近期征收的消息又讓快遞行業集體討伐。4月24日,一場掛著“研討會”招牌,實則成為“聲討會”的“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研討會”在北京低調進行,以“全球四大”、“三通一達”以及順豐速運、宅急送為代表的國內外快遞企業悉數參與,而他們共同的矛頭都對準了“郵政普遍服務基金”。面對或被拿走的25%-40%企業利潤,本已微利的快遞企業疾呼“不公平”。 據中廣網
征收“基金”引集體吐槽
“在目前的環境下,民營快遞企業不管規模大小,生存狀況已經相當艱難,”某民營快遞企業一位中層4月25日接受采訪時訴苦道,“我們并不指望能有什么利好拉一把,但至少不要釜底抽薪啊。”該人士所說的釜底抽薪正是指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國家郵政局向國內快遞企業發布《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提出快遞企業應該繳納郵政普遍服務基金。4月24日,記者了解到,《辦法》目前已經起草完畢,近期面臨開征可能。
《辦法》規定,凡是在我國境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都應當繳納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標準為國內同城快遞0.1元/件、國內異地0.2元/件、港澳臺1元/件、國際2元/件。根據國家郵政局公布的數據,今年一季度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累計完成17.1億件,業務收入累計完成284.1億元。其中,異地占比71.4%;同城占比25.6%;國際以及港澳臺占比3.0%。
根據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發布的一份數據,如果按照《暫行辦法》,今年一季度我國對快遞企業征收的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將達3.6億元左右,約占一季度業務累計收入的1.3%。目前,我國快遞企業利潤普遍在3%-5%,換言之,征收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或拿走企業利潤的25%-40%。
與其他一些突然莫名出臺的收費政策有所區別的地方在于,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并非首次被提出,其征收也早已經有《郵政法》第三章第十七條作為明文法律依據。“雖然有法可依,但《郵政法》只是規定了有這樣一個項目存在,但并未指明征收的對象和標準,在如何使用和監管資金方面也沒有提出明確的內容。”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