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
除罰款外還可能扣車
市交管部門表示,目前,非機動車、行人通行秩序專項整治全面轉入第二階段。下一步,交管部門將本著“宣傳教育與嚴格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非機動車、行人違法堅持做到逢違必糾、必管、必教育,落實批評教育、罰款處罰以及扣車等不同執法層級標準。
據了解,對于行人、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罰由交警實施,協管員為協助處罰。由于早晚高峰人流量、車流量較大,交警將在早晚高峰時在路口執勤,在維護機動車秩序時,緊盯行人、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協管員將在早7點至晚7點在路口疏導。
□調整
全市信號燈重新配時
市交管局秩序處副處長吳葵付介紹,按照行人1秒鐘行走1-1.2米的標準,本市對所有路口進行重新配時調整。其中對醫院、學校等重點場所及行人過街需求特別大的路口適當增加了過街時間,確保了配時靈活。
目前,已對虎坊橋路口、大郊亭橋路口、惠新東橋下、海戶屯西口等24處示范路口,通過現場優化、增加行人過街時間、保障性微調三種方式進行了優化調整。
□釋疑
交警如何處罰闖燈違法者?
確認違法事實后,由交警用執法POS機打出公安交管部門“簡易程序處罰告知書”。處罰單上有編號、被處罰人姓名、證件類別、證件號碼、交通方式、處罰法律依據、執行方式、執法民警姓名等,同時需要被處罰人簽字。同時,民警還將給被處罰人一張“行政處罰當場收繳罰款專用收據”,收據上有執法民警的蓋章和警號。
被處罰人是否可以申訴?
交管部門表示,如果被處罰人不服處罰決定,可在收到處罰單之日起60日內,向進行處罰的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相關交通支隊、區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3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相關新聞
北京4月處罰2萬闖燈違法
記者從北京交管部門了解到,自4月初本市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以來,據不完全統計,4月份全市共處罰非機動車行人違法2萬起,環比上升48%。
西城巡警支隊勤務指導隊副隊長韓鋼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為保障民警執法權益,在150個主要示范路口執法的民警均配備了執法記錄儀,特別是對執法過程中不聽勸阻、故意違法以及辱罵、刁難、毆打民警等妨礙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人將做好證據采集,依法嚴格處罰。
據悉,“交巡聯勤”模式從今年初開始實行,目前在每個主要路口均配備了兩名民警一輛警車,今后將在更多的路口安排巡警執勤,形成長效機制。
記者周鑫 記者蒲東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