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暴踩商戶到臥底體驗 “城管困局”如何破解?]
[延安市城管局就“跳腳踩頭”暴力執法事件正式道歉]" />
“臨時工”何時能真正成為歷史?
記者梳理發現,“臨時工”行使執法權的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政府部門、執法機關中的勞務派遣工、臨時雇用人員,以協管、協警、聯防人員為代表;二是基層政府尤其是公共服務窗口的臨時聘用人員;還有一種是“外包執法”。
據了解,一些執法部門聘用勞務派遣人員作為協管人員,本意是為了彌補政府職能部門力量的不足。王某告訴記者,招聘這么多協管員也是沒辦法,一方面編制不夠,另一方面現在工作量太大,“那么多路口、行人,光靠正式職工根本管不過來。”
“承擔的是21世紀的工作量,使用的卻是上個世紀的編制。”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在政府部門、執法機關的勞務派遣工問題多發的根源是用工雙軌制。“舊編制制度造成吃空餉、編外人員大量存在,進而導致公權力使用不規范。”
“臨時工”何時能真正成為歷史?記者了解到,一些地方開始了針對性的管理措施。南京市明確規定行政機關編外人員不得超過行政編制的10%。甘肅省也發文規定行政執法機關聘用的合同工、臨時工,只能從事于行政執法有關的輔助工作,不得單獨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福州市紀委規定,單位臨時聘用人員、借用人員違反機關效能建設制度的,還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云南真宇律師事務所主任冀蓓紅認為,應當嚴格明確協勤、協管人員不能作為執法主體,加強對他們的管理培訓等,同時應建立“臨時工”責任人和涉事部門之間的行政過錯責任調查和責任追究聯動機制,消除“臨時工”執法的灰色地帶。
臨時工事件回放
2010年11月9日,河南中牟縣76歲的菜農張會全在賣紅薯時,被執法城管掀了菜攤,連連扇臉,后有關部門稱打人者為臨時工。
2011年9月,江西修水縣一女子到派出所為孩子辦戶口,與戶政人員有所爭執,辦事女警竟然發怒拿起臺面資料砸向辦事居民。修水縣公安局回應,已將“發飆女警”蔣某予以辭退,蔣某為聘用人員,并非在編警察。
2011年11月12日,浙江衢州火車站廣場,一名男子開著福建牌照的法院警車,伸出一只腳讓一位婦女為其擦鞋,被網友曝光,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法院回應,該司機是院聘臨時工。
2013年5月31日,陜西延安市發生“城管跳腳踩商戶頭部”事件。延安市城管局回應,跳踩商戶頭部者為臨時聘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