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一男子每次偷電纜先畫面具
“換臉”盜竊20余起
作案得手后,郎某就把工具藏匿在現場附近的草叢里,以便下一次使用。郎某當晚便對盜竊來的電纜進行了銷贓,獲利近千元。嘗到甜頭的郎某一發不可收拾,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相繼在同一地點用同一作案手段盜竊電纜線作案20余起。與別人作案不同的是,郎某作案每次都是新面孔出現,以至于在民警調查現場錄像時,誤以為不是同一個人。每次在作案現場,郎某先用斷線鉗把電纜鉗斷,然后再剝皮,最后把現場打掃干凈不留痕跡。
贓款揮霍高檔享受
每次作案后,郎某都會把贓款全部“積攢”起來。原來,郎某有個嗜好,就是愛玩手機,對于新品牌、新樣式手機,他總是把錢積攢夠了,就去買一個玩一玩。玩夠了,沒有錢了,就再次作案,積攢起錢后,就再買新手機。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郎某先后用贓款購買過三星、索尼、蘋果等多種品牌的手機5部,幾乎把所有的贓款都花在玩手機上了。他擁有高檔手機也是為了上網速度快,以獲取更新的信息和技術,研究新“技術”用來行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