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收入1:2
干練妻子在家裝“綿羊”
榮女士的情況則和陳先生恰好相反,她賺錢越多在家越沒地位。
家住武昌大東門的榮女士今年29歲,今年初升職為部門經理,領導一個十余人的小團隊,收入也提升至月薪過萬。而她的丈夫王先生則是某個單位的司機,收入還不足榮女士的一半。
在外人眼里是女強人的榮小姐,一回家竟要變成“綿羊”。昨日,榮女士對記者“倒苦水”:從談戀愛開始,她就發現王先生是個大男子主義者。結婚后,兩人又與公公婆婆住在一起,榮女士地位更加下降:“大到孩子去哪家小學上學,小到晚上睡覺開不開空調,這些事都是他們家說了算,一般不會征求我的意見?!本枚弥?,榮女士也習慣了。
“今年以來,他對我比以前更加強勢了。”榮女士說,她在單位升職之后,丈夫似乎更加注重鞏固自己的家庭地位,什么都要聽他的,兩人也為此發生過摩擦。不過,榮女士事后進行自我反?。骸罢驗槲以谕饷姹容^忙,家里的事他操心得比我多,意見多也是應該的。以后我還是要注意,不能把領導脾氣帶回家?!?/p>
夫妻收入1.5:1
被受訪者喻為“黃金比例”
夫妻之間收入比到底多少才合適呢?帶著陳先生的疑惑,記者采訪了20位市民。
受訪者中,15位市民表示家中丈夫的收入高于妻子。同時,14位受訪者認為,夫妻收入在1.5:1是最好的。市民秦先生的說法代表了他們的觀點:“丈夫收入比妻子高一些,符合‘男方養家’的傳統觀念。但如果差距太大,又容易導致妻子過分依賴或完全沒地位等問題,也不利于夫妻和睦?!?/p>
家住黃陂盤龍城的喻女士和丈夫收入比恰好是這一比例。喻女士是一名公司文員,月收入近3000元。丈夫則是機械器材銷售人員,月收入約5000元。喻女士說:“他掙錢,我管賬,我倆結婚2年都沒因為錢起過什么紛爭?!?/p>
“不要以收入來決定家庭地位。”家住漢口西馬路的祝女士與丈夫結婚近30年,她說,年輕時丈夫收入高,她沒有工作;后來丈夫下崗,她在外面擺攤養家:“我們都沒有抱怨過。兩個人都在盡力為這個家做貢獻,不在乎誰做得多、誰做得少。”(記者袁喆實習生劉思源 馮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