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他回憶,“當時,行政執法人員把通道給封了,然后我就通過居民引導的一條道路上了一個小房,看到里面執法人員的數量很多。按理來說,建設方和居民發生糾紛應該是由公安機關處理,不是城管行政執法的職能。隨后,我就進行了拍攝,拍攝的過程中,行政執法人員對我大聲叫喊,語氣非常惡劣。后來,我就打110報警,說我是記者在采訪,希望得到警方的支援。當時,行政執法方面情緒非常激動。打完電話,我就順著梯子下到小房子。我下去之后,行政執法人員就把梯子撤走了,斷開了我和居民之間的聯系。這個視頻上都看得到。然后我就問了幾句話:你們在執行什么任務?是什么單位的?沒人回答。這時,有一個自稱負責人的人過來問我‘是干什么的’,我就說我是記者,他問我要記者證,我就把證件給他看了一下。他拿著我的證件,看了一下,往回走,做要撕的動作。我就舉起相機,為了留下證據,就摁下快門。這個時候,我就覺得有人在背后推了我一下。有執法人員大喊,‘把他相機下了’‘把錄音筆奪過來’之類的內容。然后就有人抓住我的胳膊,搶過去之后,把我用力地推倒,恰好硌在一個大石頭上,我就起不來了。然后,他們就把我架起來了。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還一直在用語言刺激我,什么‘假記者’啦,什么‘一個人來采訪就是假的’之類的話。”
“他們踢我幾腳之后,又把我架起來。整個過程也就5分鐘左右,沒有多復雜。后來我就報警,也給外宣辦打了個電話。隨后警察就到了,當時就是胸口疼,也沒有意識到自己有骨折的情況。”
據媒體報道,事情發生后,白塔區外宣辦向媒體提供了一份由城管局提供的情況說明,稱記者系“自己絆倒”,并稱“記者在說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小軍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提出了質疑,他說:“在開發商施工方與居民發生沖突的時候,城管沒有維護施工正常進行的職能。開發商和居民之間的沖突有兩個途徑可以解決:如果有人違反《治安處罰條例》,擾亂社會秩序,應該由警察去管;如果有土地和產權、通風、采光之類的糾紛,那需要通過訴訟的法律途徑解決,兩者都不屬于城管的職能范圍。”
楊小軍說,作為城管部門,應該歡迎和接受記者采訪。從法律的角度講,執法部門有義務保護記者的安全。既然是執法活動,有什么見不得人的呢?有必要遮遮掩掩,甚至出現讓記者受傷的后果嗎?
對于該事件正在進行的調查,楊小軍表示,白塔區政府作為當事部門,應該回避,由更高層級、更加客觀、中立部門展開調查。“事件調查要有公信力必須要公正,而獨立又是公正的前提。”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說:“我國現在還沒有保障記者人身安全的規章制度,所以只能靠記者采取自我保護措施。目前,我國在媒體監督法制建設還比較滯后,很多記者冒著生命危險,在監督對象的諷刺和鄙夷下進行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