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駕校教練的培訓過程將曬到“陽光下”,如有違規行為就要受到處罰
教練罵人“豬腦”或扣3分
“你怎么這么笨!教了這么久還不會,真是浪費油費!”相信不少學車的小伙伴都曾聽到教練這樣的“教誨”。這是教練恨鐵不成鋼的氣話,還是對學員的一種辱罵?
上述《辦法》中明確規定,對待學員態度粗暴,辱罵學員的,教練要被3分。昨日,多名受訪的教練稱,什么才算是辱罵?在實操過程中,有時遇到“慢半拍”的學員時,會忍不住說兩句氣話,如果被學員較真,當成一種辱罵,“被扣掉3分,還要面臨整改3個月,停產學習5天,豈不是很吃虧?”
但不少學員卻持歡迎態度。在福華駕校學車的學員王小姐表示,“教我的教練脾氣很不好,經常罵我是‘豬腦袋’!還質問我怎么那么笨!”王小姐說她的朋友在學車時也遇到過被罵的情況,“我朋友還被教練指著頭辱罵了一通!”她覺得規定教練“辱罵學員”要扣分是一件好事。
教練索取財物要扣6分
廣州市目前共有96家駕校,12000名教練員。為了提高教練員的整體水平,廣州市首次對教練員實行扣分制。
與交通法“扣分”相比,《辦法》中對于教練員的扣分劃分為2分、3分、6分以及12分等級別。其中,私自收取培訓費用的;在培訓教學過程中,發生毆打學員等違反治安管理有關規定甚至違法犯罪行為的;擅自招收學員或者為本駕培機構以外的人員提供培訓、考試服務的行為,最高將扣12分。
《辦法》還規定,教練員記分達到6分以上,責令整改6個月,并由廣州市駕培協會組織不少于7天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法規、職業道德和教學安全的繼續教育以及考核。一旦教練員累積記分達到12分以上,將責令整改24個月,并由廣州市駕培協會組織不少于14天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法規、職業道德和教學安全的繼續教育以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