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接到群眾6起報案稱遭遇相似
半個多月來,來國峰的兒子被拐賣到河南,8月4日被警方解救,8月5日上午才幸運地送回到母親身邊。兒子失而復得,來國峰一家人喜極而泣。
目前,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還在配合警方調查,院長和兩名副院長已被免職。記者采訪時發現,這個案件并非偶發事件。截至8月4日,富平警方已接到群眾報案6起,他們自稱遭遇了與來國峰一家相似的經歷。
4日,富平縣薛鎮韓村村民楊秋棉告訴記者,她和縣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醫生張某是中學同學。2006年9月,她的兒媳早產,也選在這家醫院。孩子出生體重三斤八兩,身體狀況不好,放進了保溫箱。出生第5天,張某建議她不要治療了,治好了也是殘廢,勸她放棄這個小孩,楊秋棉一家接受了建議。
對于多起群眾報案是否都涉及拐賣嬰兒?是否與張某有關?警方還將進一步調查。但醫生接受家屬“授權”就可以私自處理嬰兒的情況,的確多次出現。陜西省衛生廳表示,這一事件暴露出醫療機構管理上的監管漏洞和薄弱環節。
醫院沒有相關規定,醫生沒有相關概念
在很多人看來,即使是醫院的儀器設備,醫護人員若要帶出醫院,也要履行相應的管理程序,何況帶出一個剛剛呱呱墜地的嬰兒。但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并沒有相關規定和執行流程。本應醫院作為一個集體,通過各個環節組成的鏈條來管理新生兒的流動,結果輕易地就變成了張某“一個人”管理新生兒。
據了解,事發當晚,產科還有3名護士當班,但很多醫護人員的頭腦里甚至沒有相關的防范概念。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科主任高文平說,他們此前對張某的行為確實沒有發現蛛絲馬跡,“我們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責任”。
而在一些大醫院,相關的規定非常嚴格。記者在陜西省婦幼保健院等醫院了解到,孕婦分娩順產時家屬可陪同;新生兒出生后會馬上戴上“腕條”或“腳條”,寫上母親名字;新生兒從產房到產婦住院樓層的交接都有規定程序;新生兒做檢查和注射疫苗等都要有家屬全程陪同。這樣嚴格的規定,既是保證嬰兒安全,防止“抱錯”,也更加明確了醫院和產婦家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在西安某醫院做了30年助產士的關芳田說:“對于死嬰的處理,醫院也有嚴格的制度,對于家屬想拋棄的缺陷新生兒,醫院都會想方設法交給家屬。這些做法都是醫院行為,不會也不應該允許醫護人員個人私自處理。”
而上述這些制度,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都不存在。針對富平縣婦幼保健院暴露出的問題,陜西省衛生廳要求全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汲取教訓,以此為戒,堵塞漏洞,并立即開展一次醫療安全檢查。(記者 付瑞霞、陳鋼、楊一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