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女孩關了兩天后才去上班
陳某把女孩關在地洞之后,自己也在屋子里待了兩天沒有出工,直到他看女孩“老實”了,才去工廠報到。
陳某一直處于打零工的狀態,案發前,陳某在濮家灣村邊上的勝豐村一家絲織機廠干活,是那種家庭作坊式的小廠,才一個星期左右。
警方說,女孩最后是用指甲鉗磨斷了那根鐵鏈與鐵圈的交界處,才爬出了洞。
在被拘禁的11天里,女孩曾被陳某帶出去洗過兩回澡,都是凌晨三點以后;為什么在陳某去干活的那幾天里,女孩都沒有發出呼救——鄰居說他們只是在6月23日上午才聽到了女孩的呼救聲,而根據現場情況看,人站在地洞里發出聲音,在地面上的人可以聽到。
這些疑點,昨天的新聞通氣會上,警方沒有答復。
實習編輯: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