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別墅”背后還有多少不能說的秘密?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衡陽的這些非法“空中別墅”始終籠罩在諸多疑問之中,令人費解。
疑問一:政府監管為何失效?
2004年衡陽市相關部門就已知悉違規別墅相關情況,并召開會議,為何“拆除令”時隔5年才下達?依照永興集團的說法,2003年第一批18棟別墅就已成形,為何2009年的“拆除令”只要求拆除4棟?2003年衡陽“11.3”特大火災后,相關部門對于責任方之一永興集團開發的其他項目是否進行過消防安全隱患排除?
對于以上問題,衡陽市政府、市規劃局、消防部門相關人員均以“有些是歷史遺留問題,說不清楚”回答,并表示項目時間比較久遠,“分管領導都換了幾任”,很多問題暫時無從解釋,衡陽市城市規劃局副調研員龍瑞祥告訴記者,商貿城項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市里面招商引資的重點工程,“牽涉到很多因素”。
疑問二:衡陽政府已經“默認”違規別墅“先上車再買票”?
此前在有媒體相關報道中,永興家居廣場有限公司總經理汪建新表示,相關部門已“默認”不拆除違規別墅。“默認”說法從何而來?永興集團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11月印發的〔2011〕30號文件,即《關于消除永興商貿城安全隱患現場督辦會的會議紀要》。其中強調:“利用并最大限度發揮現有建筑的功能”,要求各部門把握工作重點,“不涉及行政許可事項,不涉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
令人意外的是,在衡陽市政府及相關部門8月3日晚召開的緊急會議上,對這些非法“空中別墅”的“裁定”赫然是:如果完全符合消防、安全等要求,可予以保留,部分符合要求,則繼續整改,完全不符合要求,則予以拆除。
最初要求拆除,為何如今變為可保留、可整改?對此,衡陽市委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呂正平表示,經相關部門研究認為,由于別墅興建成本較高,位于樓頂拆除難度較大,且一旦拆除將對整個樓體的管道結構等產生影響,因此,若能排除安全隱患,將別墅予以保留、整改“更合情理”。
此間社會輿論普遍擔心,若此種違規建筑整改了就能保留,會為開發商違法違規搞開發提供“負面樣本”,拆除非法建筑將難上加難,政府誠信將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