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說法
被告認罪態度差
公訴人認為,梁玥猛刺被害人頸部一刀,動作幅度較大,其故意傷害意識“清晰而堅定”。
梁玥的辯護人認為,梁玥是激情下持刀傷人,且傷人后也希望對方能搶救過來,因此不是故意殺人。此外,項某在事件起因上有一定過錯,梁玥有自首情節。
但公訴人認為,梁玥和項某因開車并線問題發生口角,是民事糾紛,不構成刑事上的被害人的過錯。并指出梁玥當庭避重就輕,認罪悔罪態度極差,希望法院評判其是否能構成自首。
■庭后追訪
被害人頗有才華
據項某的父親說,兒子從小就沒有打過架,還被評為北京市三好學生。當時家里窮,兒子在艱苦的環境里學習成績優異,很有才華,還擔任過北京市中學生金帆交響樂團的首席單簧管,唱歌也特別好。為了供兒子出國留學,家里賣掉了房子,最終兒子學業有成,到一家大型央企的國際信托公司任財富中心負責人,也已經準備結婚。“我們好不容易看到曙光了,兒子還說給我們買房子,結果卻被奪去了生命。”
項某的父親說,梁玥的女友事發后曾發微博說,希望梁玥在看守所里好好改造自己,還說項某該死。雖然這條微博后來被刪除,但他至今無法原諒,認為梁玥一方毫無悔意,應當受到嚴懲。庭審后,記者還看到項某的多名家屬在法院門口拉起了橫幅,要求嚴懲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