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找關系辦了結婚證,沒想到5年后離婚時卻發現結婚證是假的。最近,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來了這樣一對尷尬“夫妻”。
在武漢工作的張先生和李女士2008年相識相愛,并領了結婚證。然而婚后生活并不順利,兩人經常因為瑣事爭吵。隨著孩子的出生,雙方分歧更加嚴重。今年4月,小兩口又因為孩子教育問題大吵一架,當即決定回老家河南信陽辦理離婚手續。
當地民政部門卻沒有在系統里查到兩人的結婚登記信息。明明是在這里拿的結婚證,怎么會沒記錄呢?原來,當時辦理結婚證時要求男女雙方都在場,但李女士單位工作太忙,請不出假回老家辦手續。后來有人向張先生介紹說自己的朋友在民政部門工作,可以“找關系”替他解決這個問題。張先生交了幾千元,順利拿到結婚證。
雖然跟真的結婚證一模一樣,但系統里查不到,兩人就不能算結婚了,那這個婚還要離嗎?小兩口都傻了眼,決定找個律師咨詢一下。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宋家興律師說,兩人的結婚證是假的,沒有去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民政局也沒有兩人的備案,因此雙方之間不存在合法的夫妻關系,只是同居關系。兩人只需在律師協調下辦理解除同居關系協議,妥善處理好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即可。
實習編輯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