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東老家來京“找吃的”的歐彬月,在北京站撿廢品時,因疑心聽到有人打電話時提到母親名字,擔心有人加害母親,便去超市買來尖刀和剪子,于2012年9月6日凌晨,在北京站售票廳內,將正在小憩、毫無防備的一男一女扎死后逃離現場。歐彬月自首后,被鑒定為精神分裂癥,屬限制責任能力人。昨天,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在當時頗有影響的北京站售票廳“割喉案”。
案情回放
北京站兩候車旅客遇害
去年9月6日,北京媒體多援引一目擊者描述報道稱,事發時這對男女正在排隊買票,且“有說有笑,明顯認識”,隨后雙雙被人扎死,這使得二人的死因引發眾多猜測。昨天,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還原了事件真相,原來這對男女互不相識,只是事發時都躺在售票廳內小憩,相隔數米。而行兇者歐彬月是一名精神分裂癥患者,其殺人的目的只是為了保護遠在千里外的母親。
1970年出生的歐彬月,是廣東云浮市人。在審查起訴期間,檢方曾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退回補充偵查,還曾申請延長審查起訴期限。檢方稱,去年9月6日凌晨3點45分許,在北京火車站2號售票廳內,歐彬月疑心聽到有人打手機提到自己家人的名字,擔心家人受到傷害,用攜帶的廚刀向躺在地上睡覺的王某頸部猛刺一刀,后又向同樣睡覺的汪某胸部猛刺數刀,致二人當場死亡。歐彬月殺人后逃離現場,后到朝陽門派出所投案。
庭審現場
被告人選擇性糊涂
昨日庭審原定于9點開始,因汪某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未能到庭,法官立即同其電話聯系,對方表示放棄民事賠償。隨后正式開庭,歐彬月在法警的押解下現身。歐彬月身高約1.6米,身材瘦小,頭發稀疏,下巴上留著一小撮胡子。
在法官核對其身份情況時,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歐彬月始終下意識地前后晃動,兩手不斷敲擊著大腿。由于聽說普通話存在一定困難,法院專為其找來一名廣東籍的工作人員作為翻譯。當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時,歐彬月半仰著頭,臉上掛著一絲微笑(如圖),對起訴書指控的罪行和罪名,歐彬月均表示“無異議”。在接下來的庭審過程中,歐彬月大多數時間也是半閉著眼睛呈神游狀態,只有審判長和公訴人提到他的名字時,歐彬月才受驚般身子一顫,隨即睜眼看向發言者。
庭審中,對于包括刀上指紋、血跡等一些對于其不利的定案證據,歐彬月總是回答“聽不懂”或者“不清楚”,而對于其自首、患有精神病等證據,歐彬月倒是很快表示“沒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