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校學生可獲國家資助,財政部27日發布了《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明確了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辦法規定,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
獲學費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補償資金必須首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
據了解,該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記者趙鵬)
實習編輯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