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明起實施,業內人士分析市場變化
明天,我國首部旅游行業的法律——《旅游法》將實施,對旅行社強迫游客購物、安排自費項目和索要導游小費等不規范行為明令禁止。近期,本市部分旅游線路報價明顯上漲。是剔除行業潛規則后回歸理性價格,還是旅行社借機上調團費大肆斂財?業內人士就此答疑解惑。
“廉價團”高漲 “正規團”平穩
近日,一條關于國慶節假期旅游方案的微博被網友競相轉發:“月收入三萬元可考慮低端歐洲游,一萬至兩萬元請選東南亞游,低于一萬元請選國內游,低于五千元請選省內游,低于三千元請選郊游,低于兩千元請選花生油,低于一千元請選夢游!”《旅游法》出臺后,旅游市場報價上漲掀起熱議。
“跟團游價格會產生一些變化,但并非網絡傳言那么聳人聽聞。”上海中國青年旅行社副總經理王志偉介紹,價格上漲與旅游線路、產品質量密切相關,歐洲、美國、日本等線路價格輕微上漲,大約15%左右,而港澳臺、東南亞等線路則漲幅較大,最高漲幅甚至超過了100%。
“旅行社越正規,產品質量越高,漲價幅度越有限;本身越廉價,漲得越夸張。”王志偉解釋,這取決于購物在旅游行程中所占比重。
《旅游法》規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取締“零負團費”,導致旅行社失去部分“灰色補貼”。“尤其是一些小旅行社開出的純購物廉價團,沒有原先購物點、地接社提供的回扣、傭金等資金支持,成本還是要游客承擔,最終反映為價格上漲。比如泰國等東南亞國家,一些低價購物團的收費從3000元漲到6000元,翻了一倍。”王志偉說。
市場對此反應明顯,不少游客趕搭《旅游法》實施前的“低價末班車”。“國慶節之前報名的游客比往年多了將近三成,原本40人的團擴大到接近60人。”王志偉說,國慶期間的旅行團規模則明顯縮減,游客大多持觀望態度。“比如說,往年一票難求的東南亞團隊游,因為明顯漲價,今年很多線路還有余量。”
從“分項付款”變“一價全包”
除了禁止旅行社強迫游客購物,《旅游法》還對“自費項目”和“司導小費”明文禁止,這也是旅游產品報價上漲的原因之一。
“從原來的‘分項付款’變成了‘一價全包’,報價方式的變化并不等同于漲價。”攜程旅行網公共事務部總監陸蓓介紹,一些原來明碼標價的自費項目,旅行社經過篩選,打包在產品里統一報價,而司機、導游的小費則由原先個人支付改為統一支付,“游客的實際旅游支出并不會明顯增加。”
陸蓓舉例,歐洲跟團游的游客,原本每人每天要付導游8歐元小費,現在涵蓋進團費中。此外,旅行社會根據游客需求定制不同產品,將一些原先受歡迎的“自費項目”加入部分行程中。“例如熱氣球項目是土耳其線路的熱門活動,我們推出高端團,除了提升酒店星級、餐飲標準,還涵蓋熱氣球項目。但這由游客自行決定,也可以選擇不包含熱氣球項目的低價團。”陸蓓透露,經過旅行社與當地服務商洽談,這些產品以團購方式收費,價格反而比先前游客單獨參加時有所降低。
王志偉表示,根據《旅游法》,“自費項目”和購物活動并沒有完全取消,而是不能列入行程。“比如有游客晚餐后想看當地表演或是前往購物商場,旅行社就按計劃將大部隊送回酒店,再安排有意向的游客參加后續項目。”這種“自由活動”式的服務,與以往“如果你不玩,就在旁邊看著”的強制行程有著天壤之別,保障了全體游客的利益。
行業優勝劣汰 價格回歸理性
《旅游法》實施后,旅游成本是否會持續上漲,成為公眾關注焦點。王志偉認為,可能性較低。“首先,節后機票、酒店、租車等價格勢必回落,10月4日之后的機票價格已經下降近三成。另外,《旅游法》實施后,旅游市場回歸理性,價格將保持平穩。”他強調,旅游業本身不是暴利行業,《旅游法》實施后的報價,回歸真實價格,也是旅行社合理的利潤空間。
根據中國旅游研究院產業所統計,全國目前在旅游管理部門登記的旅行社有兩萬余家,在這些正規旅行社報名的游客僅占出游人數不到3%。事實上,我國提供旅行服務的機構多達七萬余家,這就意味著,更多游客可能參加了非法旅行社。規范旅游行業,提高服務質量,將會是一個逐步、長期的過程。
因此,《旅游法》實施后,旅游行業優勝劣汰和市場重新洗牌不可避免。陸蓓強調,《旅游法》禁止不法經營行為,違法成本明顯加大,一些違規低價購物團將會退出市場,優質旅游產品則有更大市場。“旅行社將會推出‘透明團’‘純玩團’等主打產品,在產品質量和服務品質上比拼,促進市場回歸到良性競爭的軌道上來,這對游客和整個市場都是好事。” 本報記者 范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