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20天 大批小旅行社放假
■團費較《旅游法》施行前大漲,報團游客同比減四成
■“低價團”經營模式被打破,旅游業進入洗牌陣痛期
經歷了十一假期的首場“大考”,已經實施20天的《旅游法》引發了旅游市場一系列變化,旅行社依法經營意識增強,零團費、強制購物、擅自增加自費項目等行為得到初步遏制;游客依法維權和文明出游意識增強,“自由行”更受青睞。而團費上漲致報團人數銳減、大批小旅行社關門放假,導游灰色收入被斬斷后紛紛轉行、游客遭遇想購物卻買不成的煩惱等等,也讓旅游業正在經歷著轉型的陣痛期。
旅行社的煩惱
旅游價格歸真 游客人數大減
過去,各大旅行社主打價格戰,甚至以零團費吸引游客。《旅游法》的出臺打破了低價團、零團費的行業競爭與經營模式。《旅游法》明文禁止了零負團費、強迫購物及參加自費項目,禁止旅行社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使得旅行社的獲利方式成為單純的團費,原來很多隱性的費用變得明確,團費大幅上漲實則是“回歸到正常水平”。
但出游價格的大漲,直接導致了游客人數的銳減。記者從石市各大旅行社了解到,自10月1日至今,參團游客人數同比驟減40%左右,國內長線游、港澳游、臺灣游、東南亞游等降幅最為明顯。個別旅行社10月份港澳游發團人數為0。十一之前一直火爆的臺灣游,如今也門庭冷落,石家莊飛臺北航班由于客源減少,大部分座位被轉賣給了山西旅行社。
一位業內人士透露,石家莊共有200多家旅行社,現在由于生意冷落,大批小旅行社已紛紛關門放假。預計最短三個月最長一年,一些規模較小、實力較弱的旅行社可能會支撐不下去,集中提交注銷申請。
導游的煩惱
灰色收入沒了 紛紛離職轉行
《旅游法》對旅游行業的影響,在導游身上也表現明顯。《旅游法》中不得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的規定,斬斷了導游的灰色收入,讓他們整體收入銳減,部分導游開始離職轉行,更多的導游則在觀望。
已經在石家莊做了5年導游的小劉說,《旅游法》實施前,他們的主要收入是基本工資(200-400多元)+帶團補助(50-100元/天)+購物、自費項目提成。一般去海南、云南、港澳等旅游購物、自費項目多的地方,按照全陪導游、地接導游和大巴司機2:4:4分成,購物和自費項目的提成是每月收入的大頭。現在這部分收入幾乎被斬斷,所以不少同行都選擇另謀他職,離開了旅行社。
據了解,現在一些旅行社開始給專職導游增加基本工資,或者提高帶團補助,但還是趕不上導游此前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