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強化價格引導,嚴查變相漲價項目。對定價高漲幅大且不接受政府引導的項目,將暫緩上市。
4.進一步嚴格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執行。
5.通過“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供應力度,滿足中端需求和夾心層家庭需求。
6.對存在閑置土地、炒地、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變相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企,采取禁止其參加土地競買。
7.加強市場信息公開,提高市場信息透明度,防止誤導誤讀。
深圳版新政
出臺日期:2013年11月1日
主要內容:
1.對第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比例提出了新要求,即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2.重申了國家有關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繼續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規定。
3.繼續暫停發放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上海版新政
出臺日期:2013年11月8日
主要內容:
1.落實各區縣房價調控目標責任制,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完成。
2.增加住房用地供應。
3.進一步完善“四位一體”、租售并舉的住房保障體系。
4.對居民家庭向商業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從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及以上。
5.繼續穩步推進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工作。
6.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外地戶籍累計納稅記錄由1年增至2年。
7.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