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16歲的小楊終于走出看守所,回到父親老楊居住的賓館。
追蹤報道
14日下午,甘肅張家川被拘少年楊輝向張家川縣公安局申請刑事賠償。楊父楊牛胡稱,兒子被拘7天,他們要求象征性賠償7元。當天,楊父與代理律師游飛翥前往張家川縣檢察院,對涉嫌刑訊逼供的警方人員提出控告。游飛翥稱,今天將就行政拘留決定向天水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
申請刑事賠償7元錢
16歲的楊輝是張家川回族自治縣的一名初三學生。9月12日,張家川縣張家川鎮發生一起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楊輝因為發微博質疑該案有內情,于9月17日被張家川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刑拘。此案經《京華時報》率先披露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由于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兩高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絡發布誹謗信息被轉發達500次可判刑,此案被稱為“500轉刑拘第一案”。
9月22日凌晨,楊輝在被拘的第7天獲釋。據了解,此案經甘肅省公安廳和天水市公安局聯合工作組調查核實,決定撤銷刑事案件,對其行政拘留7日。甘肅省公安廳表示,撤銷楊某的刑事案件轉為行政拘留,是鑒于其系未成年人以及歸案后的悔罪表現,依法依規處理。
昨天中午,楊父楊牛胡在電話中稱,他們堅持認為孩子發帖無罪。就楊輝被刑拘一事,他們將申請刑事賠償。“孩子關了7天,我們只要賠7塊錢,并要求賠禮道歉。”
昨天下午,楊牛胡和楊輝的代理律師游飛翥前往張家川縣公安局,提交了申請刑事賠償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