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社部公布了該部社保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就《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社保改革有關問題的解讀。金維剛提出應首先降低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而個人繳費負擔并不重,對個人繳費的費率調整并不迫切。
降低個人繳費費率不迫切
《決定》: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解讀:金維剛介紹,目前我國城鎮職工五項社會保險的費率合計約占工資總額的40%,其中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費率合計約占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30%,個人應承擔的費率占本人工資的11%。其中,用人單位應承擔的養老保險費率為20%。因此,應當首先考慮在適當時機適度降低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以減輕企業的人工成本負擔,這樣將有利于企業發展和促進就業。
金維剛認為,現有的個人繳費負擔并不重。因此,在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方面,對個人繳費的費率調整并不迫切。
靠國資難大幅提升養老金
《決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
解讀:金維剛解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包括養老保險基金)屬于不同性質的基金,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與目前部分地區出現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缺口以及未來進入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出現的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之間并沒有直接關系。去年底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約2.4萬億元,因此,在今后一段時期內還不會動用作為國家戰略儲備基金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來彌補部分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缺口。同理,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也不會導致企業養老金水平出現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