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監會透露,目前有760多家企業正排隊等待過會圖/東方IC
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
“靴子”落地IPO明年1月重啟
備受市場關注的IPO重啟問題終于有了明確答案!昨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并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預計明年1月份將有50家公司陸續上市。證監會稱《意見》是逐步推進股票發行從核準制向注冊制過渡的重要步驟。市場人士表示IPO重啟或對A股短期走勢帶來一定壓力,但市場化方向的改革對股市長期良性發展影響深遠。
去年10月10日新股發行暫停以來,對于何時重啟IPO此前市場一度傳聞不絕,證監會今年6月7日發布《意見》征求意見稿之后,有關IPO的任何一絲風吹草動更是頻頻刺激市場神經,如今“靴子”終于落地。
發行改革突出
“以信息披露為中心”
中國證監會發言人鄧舸昨日表示,此次發布的《意見》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審核標準更加透明,審核進度同步公開,通過提高新股發行各層面、各環節的透明度,努力實現公眾的全過程監督。監管部門對新股發行的審核重在合規性審查,企業價值和風險由投資者和市場自主判斷。經審核后,新股何時發、怎么發,將由市場自我約束、自主決定,發行價格將更加真實地反映供求關系。
《意見》以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宗旨,著力保護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求償權。調整新股配售機制,更加尊重中小投資者申購意愿。約束發行人定高價,抑制投資者報高價,遏制股票上市后“炒新”行為。《意見》還進一步明確了發行人和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師等證券服務機構及人員在發行過程中的獨立主體責任,規定發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必須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對中介機構的誠信記錄、執業情況將按規定予以公示。
證監會發言人鄧舸表示,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并不意味著監管放松,而是在完善事前審核的同時,更加突出事中加強監管、事后嚴格執法。對發行人、大股東、中介機構等,一旦發現違法違規線索,及時采取中止審核、立案稽查、移交司法機關等措施,強化責任追究,加大處罰力度,切實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