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江案和大運工程相關部門引人注目。對于檢方指控經過韓江指定,陳志成以掛靠圍標的方式承攬部分大運市容環境綠化提升工程的事實,韓江表示因為大運工程時間緊迫,該項綠化提升工程可以說是一項“應急工程”,這么做是情勢所迫。
對于南光社區黨總支書記吳某韜每年過年過節送給紅酒、現金紅包的受賄事實,韓江表示承認,但認為吳某韜沒有要求為其謀利或幫忙辦事,只是多年老朋友,關系很好。
譚立民說75萬是“預分紅”
同案另一名被告譚立民昨日否認受賄控罪,稱收到75萬元并非受賄款,只是自己應得的“預分紅”。
他表示,南山區舊村改造開發公司和顏繼攀、張田達合作常興廣場項目,預計公司可以分得1億元的利潤,按照股份分成,自己可以得到1000多萬元,梁孟希也可以得到五六百萬。但對方一直賴著不給,至今沒有支付分成。因此,這筆錢他視作“預分紅”,而且自己應得的遠遠不止于此。對于私自先找顏要了10萬元,當時家父、妻子先后查出患上癌癥,家里急需錢用,便借了10萬元,寫有欠條,并非受賄款。
檢察官問譚立民既然是公司“預分紅”,為何不入公司賬?譚立民說,當時公司改制后陷入癱瘓狀態,員工沒工資,也沒財務人員,而且該工程的利潤分成一直沒結算。但這筆錢并非他全得了,很多用在公司事務上,如10多萬元用于資助在公司癱瘓期間失業、又患有重病員工的生活、治療費用。
韓江或因梁道行案牽連落馬韓江官場生涯中擔任的最后一個重要職務是南山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而他的仕途升遷,與深圳原副市長梁道行密不可分。梁道行任職寶安區委書記期間,韓江長期任其秘書,1997年跟隨梁道行到南山,任區委辦副主任、秘書一職,直到蛇口街道書記,一干就是10年。2012年10月16日,市紀委通報,韓江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12月1日,省紀委宣布梁道行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兩人落馬一前一后,相差僅1個半月。
深圳土生土長的梁道行從廣播站技術員做起,1975年從寶安縣松崗公社書記開始步入仕途,至2002年2月,53歲梁上任深圳副市長(正廳級)。之前,梁道行任深圳三個主要行政區(羅湖、寶安、南山)一把手,號稱深圳的“書記王”。浸淫深圳政壇40多年的梁道行,在官場構建一張關系網。隨著他落馬,與其關系緊密的多名官員被牽出,南山是“重災區”。除了長期任職秘書的韓江外,還有其負責大運會工作時的副手、曾任原南山副區長的趙廣華,號稱梁最得力的組織部長、原南山區政協主席溫玲,以及從南山衛生系統起步后任原市衛人委主任的江捍平。
根據省紀委調查,梁道行涉嫌收受他人財物1500多萬元。目前,圍繞該案已有16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包括正廳級干部1人、正局級干部2人、副局級干部2人、處級干部3人、國企干部2人,全案人員涉案金額5000多萬元。
韓江九大罪狀
舊改工程合伙受賄75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1999年南山區舊村改造開發公司計劃開發南山區常興廣場舊改項目。因無法籌措足夠資金,時任該公司總經理的譚立民找到時任南山區國資辦主任、南山區投資管理公司總經理趙廣華(另案處理)。趙廣華介紹深圳市寶安恒生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顏繼攀參與開發。經趙廣華、顏繼攀介紹,深圳市新城物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張田達也參與。雙方約定,南山區舊村改造開發公司作為甲方,顏繼攀、張田達合作以深圳市新常興城實業有限公司(張田達擔任該公司董事長)名義作為乙方,共同開發常興廣場舊改項目。該項目完成后,張田達占項目分得利潤的80%,顏繼攀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