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大學教務處工作人員則說,校歷只是制定的一個預計安排,目前尚未接到校方有關2014年寒假安排的通知,放假時間的制定與教學安排相對應。
寒假天數與每學分學時成反比
北方假期長南方假期短
一位在某財經類院校教務部門任職多年的老師分析說,現在高校大都采用學分制,1個學分對應16到18個課時不等,以一節每周一次的1學分課程為例,對應17個課時意味著要上17周的課,如果對應的是18個課時,那學生就要多上一周的課。也就是說,1學分所對應的課時越多,學生上課的時間就會越長,放假的時間就會相應減少。北青報記者查詢北京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的本科生課程設置發現,北大1學分多對應17個課時,人大則多對應18個課時,放假安排上人大的確比北大少放一周。
另外,從全國范圍看,寒假的天數與南北方也有一定關系。北青報記者咨詢了教育部高教司,工作人員解釋說,考慮到春運期間的交通問題,高校會有錯時放假的安排,盡量不都集中在同一天。另外,高校的地理位置也是考慮因素之一,北方學校比南方學校會早一些,夏季則可能相反。本版文/本報記者董鑫 李澤偉
官方說法
安排放假高校有自主權
高校放假時間長短有統一規定嗎?教育部高教司的工作人員明確告訴北青報記者,制定校歷、安排放假時間屬于高校的辦學自主權,國家沒有統一的規定。工作人員解釋說,高校假期時間長短的安排是因學校而異,只要完成了教學任務,放假長還是短都由高校自己決定。而且寒假長的學校往往暑假會比較短,例如根據校歷,寒假有34天的北京大學今年6月23日開始放暑假,而中國傳媒大學7月底才正式放暑假。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由于沒有國家層面的規定,所以很多省市為了遏制一些高校故意延長假期、壓縮課時,也出臺了相關規定。例如山東省就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高等學校假期管理的通知》,要求高等學校“全學年教學總周數不得少于40周。每學年寒假、暑假放假總天數不得超過85天,并不得以實習的名義變相放假”。
沿革
廢除統一放寒假 始于1958年
中國的寒暑假伴隨著晚清學制改革一起出現,能查到的最早對寒暑假進行明文規定的是1901年袁世凱組織制定的《山東大學章程》,當時的寒暑假是依據陰歷放的。民國成立之后,改用公歷紀元,民國二十年六月,教育部的《修正學校學年學期及休假日規程》中對寒暑假規定了統一日期,其中寒假定于1月18日至31日,但讓學生糾結的問題是每年春節的日期不一定都在規定寒假內。
195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規定“各省、市、自治區有權依照當地的情況規定本地區的學歷(這里的‘學歷’是校歷的意思),報告中央教育部,廢除全國統一的學歷”。有學者認為,正是從這次放權后,國家層面不再發布關于學期和寒暑假的統一標準,并逐漸形成了現在這種約定俗成的放假制度。制圖/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