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昆明市東川“牛奶河”案11日上午9時30分在昆明市尋甸法院進行二審。
庭審中,馬世祥的辯護人指出,上訴人對一審認定的事實、罪名、刑期、罰金沒有異議。對自己的錯誤進行深刻檢討,對自己的悔罪進行更深刻的認識。上訴人通過本案,深刻認識到生產與發展和環境保護的緊密關系,意識到環境是人類生存的基本,保護好環境就能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促進經濟健康的增長,才能為人類真正造福。上訴人計劃在今后開展環保宣傳或者展覽,促進社會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特別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以表對自己對自己行為的從新認識。
馬世祥表示,因對案件有新的認識對自己的行為有悔悟,考慮到投資的企業實體目前已營陷入困境,請求二審人民法院在維持一審判決的罪名刑期和罰金的基礎上,改判對上訴人適用緩刑。
公訴人對出示的證據并無異議,認為本案與其他案件屬系列案,一審判決作出有區別的量刑結果,客觀公正。鑒于馬世祥的認罪態度,足以構成重新考慮量刑的理由,建議合議庭考慮量刑的均衡性。
合議庭將擇日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記者 楊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