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匡小穎)明年1月1日起,一塊停車收費牌的管轄范圍最長不超過300米,這是本市首次明確停車收費牌管轄范圍。
前天,《占道停車經營服務規范(試行)》發布,為本市臨時占道停車位立規。交通部門明確了“P字牌”的管轄范圍:當路段不超過300米,收費起止車位處應設置規定樣式的收費公示牌;同一路段中含12米及以上寬度十字路口的,應當在路口兩側起止車位處分別增設收費公示牌。長度超過300米的路段,應當在路段中間位置增設收費公示牌。道路兩側均有占道停車泊位的路段,應在道路兩側分別設置收費公示牌。相當于至少有4塊“P字牌”上都會分別公示相應信息。
不僅如此,“P字牌”上的信息也有增加。按照新規,收費公示牌應統一公示企業名稱、備案編號、備案路段、區域類別、車位數量、起止編號、收費標準、監督舉報電話等內容,并在收費公示牌指定位置張貼二維碼標識。交通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市民用手機掃一下,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這塊“P字牌”所管轄的所有停車位,避免停車管理員亂收費。
預計明年4月,所有占道車位都將有唯一編碼,方便車主辨識。今后每年,停車泊位標線和編號至少要重新施劃一次,方便市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