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性后,如何把身份證上的“女”改回“男”
身份證上的性別如何改變?
就此問題,記者采訪了杭州市公安局戶政支隊戶籍管理大隊大隊長俞潔,她表示,此類情況比較少見。
根據《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規定,公民實施變性手術后,需要當事人提供國內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性別鑒定證明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證明當事人已成功實施變性手術,或司法鑒定部門出具的證明,到公安機關進行性別變更,重新申領居民身份證。
對于大姚小姚這樣的情況,如果戶籍在浙江,要向公安部門提供國內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醫學證明,證明他們是男兒身,同時也需要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不過,俞潔特別說明,因為兩人的戶籍地在河南,具體辦理的程序,還是要以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為準。
眾所周知,從社會管理的角度考慮,身份登記是具有嚴肅性的,不能隨意變更。比如,因為種種原因,少部分市民會有改名的要求,這依然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俞潔介紹,有三種情況,可以變更姓名:第一、姓名違背公序良俗(公序,指公共秩序;良俗,指善良風俗);第二、姓名諧音容易造成性別混淆的;第三、姓名中出現冷僻字。一般情況,是不能隨意變更姓名的。
當然,不在公安機關登記造冊的筆名和化名是可以自我變更的。徐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