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浙江麗水蓮都法院以開設賭場罪一審判處“熊貓燒香”之父張順、李俊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并分別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和8萬元。
今年30歲的云和人張順和32歲的湖北武漢人李俊曾因研發“熊貓燒香”網絡病毒而鋃鐺入獄,于2007年9月29日,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和四年。
2008年12月,張順出獄后在麗水“東山再起”,與他人合伙成立浙江騰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靠開發出售棋牌類游戲軟件盈利。
2009年12月,張順邀請剛刑滿出獄的李俊加入該公司。其后,張順等人開設了“金元寶”棋牌游戲賭博平臺,在該平臺上設定“牛牛”、“梭哈”、“兩張”等游戲以輸贏游戲豆的方式供游戲玩家參與賭博,同時積極發展銀商,出售和回收游戲豆。
2013年6月該團伙被麗水警方徹底摧毀,據悉,該案涉賭資達人民幣7600余萬元。
2013年7月22日,蓮都檢方以張順、李俊等26人涉嫌開設賭場罪向蓮都法院提起公訴。今天上午,該案第二次開庭。
蓮都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順、李俊伙同他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利用計算機在互聯網上經營“金元寶”賭博棋牌網絡游戲平臺,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屬情節嚴重。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等情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