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個說法
死者家屬起訴群主在內的11人
“如果當晚沒有喝那么多酒,即使掉到河里他還能呼救?!?/p>
李洪英看到女兒酒后的照片后,當即尋找了律師,狀告群主以及其他11人。
昨日下午,華西都市報記者見到了鐘潤霞、李洪英。鐘潤霞認為,如果丁玖洪當晚沒有喝那么多酒,即使掉到河里,他還能呼救。鐘潤霞從網友“安靜”那里得知,幾位被告均已經收到了傳票。群主吳女士說,今天她不會到庭,將由代理人出席。
律師說法
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朱界平律師說,飲酒是一種容易讓人喪失意識和知覺的行為,過量甚至可以造成健康損害和生命危險。本案中如果侵權人實施了灌酒行為,導致受害人人身權受到侵害的,應根據《侵權責任法》和《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行為人應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侵權責任。華西都市報記者向鶴玲攝影楊濤
新聞鏈接
醉酒摔傷落傷殘 陪酒者賠33萬醫藥費
2010年12月24日上午,肖某到肖婆婆家為其慶生。午飯時,肖某喝下六七兩藥酒。晚飯時,還沒清醒的肖某在肖婆婆及其兒子朱某的勸酒之下,又喝了六七兩白酒。肖某被朱某攙扶上廁所,肖某自己不慎摔倒。因未見肖某外傷出血,肖婆婆和朱某均認為他休息一晚就沒事了。第二天一早,肖婆婆起床后,無法叫醒肖某,還見他口吐血泡,便當即通知肖某女兒將其送往醫院。經診斷,肖某病情嚴重,搶救后還落下外傷性癲癇、顱骨修補后凹陷畸形等傷殘,由此產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共計66萬余元。
今年初,重慶市開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法院審理認為,原告肖某放任自己喝酒,應承擔損害后果50%的責任。被告肖婆婆、朱某在肖某醉酒摔傷失去意識的情況下,自認為睡一晚即可,致使延誤救治,未盡組織者的注意、管理和保護義務,應各承擔損害后果20%的責任。肖婆婆在肖某女兒電話告知后仍然買酒,說明其并未勸阻喝酒,而是要“讓人有酒喝”,對肖某醉酒原因部分應承擔次要責任,應再承擔損害后果10%的責任。作為主人的肖婆婆及朱某需向原告肖某賠償33萬余元。
喝酒時猝死 請客者勸酒者各賠3萬
2011年2月5日(大年初三)上午,董某邀請彭某等4人,到綿陽市高新區河邊鎮湖山村盧某家中做客,在吃午飯過程中,共有4人喝酒,一共喝下了6瓶白酒。
過了一會,盧某發現彭某倒在地上,臉色蒼白,于是馬上向醫院和派出所求助。但經醫務人員搶救,依然未能挽回醉酒男子性命。后經法醫檢查,彭某系醉酒身亡。最終經警方調解,請客者和勸酒者,向死者家屬賠償撫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