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提前一年劃走貸款三百萬
貸款遠未到期,存折上的300萬存款竟悄然被銀行劃走,用于還貸。近日,沒有任何不良貸款記錄的桐城老板林先生遇上了這樣的離奇事。
昨天,桐城江淮村鎮銀行新渡支行的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是為了防范金融風險,因為借款人的貸款手續未辦齊全。手續不全如何放了貸?銀行是否有權不告知就劃走個人存折里的錢款?目前,林先生已經向安慶銀監局舉報,對方表示將在60個工作日之內給予答復。
【“奇”遇】300萬存款被銀行劃走還貸
43歲的林先生是桐城人,經營水產養殖生意,在合肥、安慶開有三家公司。
1月15日上午8點48分,他的手機突然收到一條短信,把他嚇了一跳:“您的賬戶已于1月15日8時47分還貸款300萬元,余額為1元,如有疑問請速電96669。【安徽農金】”
“我起初以為是短信詐騙,但想想自己存折上正好有300萬! ”林先生說,當時他正在桐城市新渡鎮,立即趕到開戶行桐城江淮村鎮銀行新渡支行詢問,工作人員證實他個人存折上的300萬元是該行劃走的,系銀行行長交辦,目的是為了還林先生自己的貸款。
貸款還有近一年才到期
林先生懵了,他的貸款還遠沒有到期呢。
據林先生介紹,2012年12月18日,因業務發展需要,他在桐城江淮村鎮銀行新渡支行貸款300萬元,利率達到一分二。 2013年12月18日,他到期歸還了全部貸款。其間他按月付息,到期還款,沒有任何不良記錄。 2013年12月27日,他又在該行申請續貸300萬元,貸款期限一年,當天貸款就放了下來。
【報料】客戶稱銀行曾要求他“以貸轉存”
林先生說,但銀行放款時同時要求他幫助銀行完成2013年第四季度存款任務,到2014年1月2日再自由支配這筆貸款。
于是,去年12月28日,他按照銀行要求在該行新開了一個存款賬戶,然后將300萬元貸款轉到桐城一家公司,10分鐘后再轉到其個人新開的存款賬戶上。
今年1月2日,林先生去該行轉個人存折上的300萬元錢款時,銀行提出他的手續不完善,要求補辦擔保手續。于是,林先生找了桐城惠農擔保公司補辦了擔保手續,并于今年1月14日遞交到桐城江淮村鎮銀行新渡支行,同時要求錢有急用,明天要轉款。然而次日,他就突然接到了銀行發來的已還貸短信。
“300萬元在我手上還沒捂熱就飛了”,林先生說,銀行之前連個告知書都沒有,之后也沒有給任何說明,嚴重影響了他的生意。
【質疑】為何放貸后“反悔”稱手續不全?
林先生認為,銀行在此事上有多處違法違規之處:
一是以貸轉存。違反了銀監會對銀行信貸業務的“七不準”要求,“不準以貸轉存、不準存貸掛鉤”。
二是放貸后又稱手續不全。違反了《商業銀行法》規定的“商業銀行與客戶的業務往來,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規定。
三是違法擅自劃走儲戶存款。《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侵犯,不得非法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或者單位存款。
【對話】銀行:我們業務不精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桐城江淮村鎮銀行新渡支行。該行副行長汪潤接受了采訪。
記者:劃走客戶個人存折上的資金還貸,需不需要提前向客戶告知?可需要什么手續?
副行長:客戶貸款手續沒辦全,他提供了公司擔保,但是個人的擔保沒有提供,我們認為貸款有風險,所以劃走了資金。需不需要提前和事后書面告知,不知道。
記者:借款人可有不良借款記錄?
副行長:沒有。
記者:既然認為貸款手續沒有辦全,為何要先放貸?提前放貸是否為了完成年底的存款任務?
副行長:我們之后要他補辦手續,他沒辦全。我們業務不精。
那么,借貸合同中有無劃走存款的附加條款?林先生稱該行未給其留一份貸款合同。
【進展】當事人已向銀監局舉報
迫于無奈,1月15日,林先生向安慶銀監局舉報,要求銀行公開道歉,返還貸款,并賠償損失。林先生說,舉報后,桐城江淮村鎮銀行新渡支行一位負責人打他電話,希望和解,這筆貸款銀行收回,已經產生的利息由他個人承擔,然而再給他重新貸款。林先生沒有答應。(記者喬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