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無果:不僅亂收錢 還遭打擊報復
為此,唐女士多次找到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但講治鎮供電所上屬部門開江縣明月電力公司工作人員聲稱,安裝單獨入戶電表是由唐女士等人自行申請的,并出具了唐女士等人的申請書。
“這個申請書不是我們寫的,我們只在上面簽了字,當時并沒告訴我們是簽什么字。”唐女士還表示,收取費用之后,講治鎮供電所并沒出具發票,只是開了一份收據,收據上注明“今收到孫成俊等20戶交來安裝費21200元”,并落有開江縣明月電力公司的財務章。唐女士表示,自己和鄰居們并不認識孫成俊,收據上的“等20戶”到底是誰,無從考證。
“不僅亂收錢,還對我們打擊報復。”唐女士稱,今年1月,自家門前的路燈被供電所工作人員取下,說是要更換,工作人員安裝時,供電所副所長莫庭立訓斥安裝工人稱,這里不應裝路燈,讓其將新路燈運走。至今只有唐女士家門口的3根電桿上,沒有安裝路燈。另外,唐女士還稱,被收取的費用全憑供電所陳所長說了算,有交2000元的,甚至有交3000元的。
百人手印 控訴供電所亂收費
唐女士從包里拿出了一個筆記本,記者看到,這個筆記本共寫了約20頁,分別是講治鎮的部分居民對于自己所繳納的入戶費用以及未開發票情況的說明,大多都是1800-2500元不等,并按有當事人的手印,記者粗略估算了一下,共有百余人在這個筆記本上按了手印。
“鄉親們知道我在幫大家維權,都來找我‘匯報’情況,還要給我湊路費支持我去舉報。”唐女士表示。隨后,記者走訪了講治鎮講中路的十余戶住戶,有的說交了1800元,有的說交了2000元,還有的說交了2200元還送了幾只家養的雞……
今年72歲的村民張湯孝表示,自家的房子是在2012年修建,當時繳納了2000元的入戶費到供電所,沒有給自己出具發票,自己索要時,工作人員表示交了錢就有電,發票不用開。
“我們家的情況相對而言還算好的,你看對門那個婆婆,撿了一輩子廢品,才修了套房子,平時的生活也要靠拾荒維持,也喊別人交了1800元。”張湯孝表示,一次交2000元,相當于幾年的電費了。
所長回應:純屬私人恩怨
帶著和居民同樣的疑問,記者采訪了講治鎮供電所所長陳星川。陳星川對村民們提出的疑問予以全盤否認。
“帶頭的那個叫唐玲的我認識,之前還是鄰居,因為修房子的事情我們兩家有了矛盾,她才帶頭鼓動村民們鬧事。”陳星川說,唐女士所在的福臨街以及張湯孝老人所在的講中街,均不屬于農網改造范疇,而是屬于電網改造范疇。按發改委的規定,用戶所在位置不超過主干線路25米的,按照1060元的價格收取費用,超過25米遠的,則要根據線路材料收取費用,同時還要加上一些基本費用,故而有些住戶會繳納超過1100元的費用。
針對沒開發票一事,陳星川表示,公司規定20人統一開一張收據,發票確實沒開。當被問及是否存在避稅行為時,陳星川表示都是開江縣明月電力公司統一報稅。
公司回復:紀委已介入調查
日前,記者趕到開江縣明月電力公司。對于陳星川提到不開發票是由公司規定的,該公司紀委書記尹紅進行了否認。
尹紅表示:“公司發票均發放到所內,并要求所內工作人員必須出具發票,至少要開出收據。”當記者提出當地居民均表示沒有拿到過發票后,尹紅找來了公司財務經理,據其介紹,由于地稅局規定,發票必須裝一戶,開一戶,十分不便,公司與地稅局協商之后,地稅局同意公司以收據形式進行收費,但仍需做賬報稅。
對于當地居民反映的亂收費一事,開江縣明月電力公司紀委書記尹紅表示,正在核實,如情況屬實,一定會嚴肅處理。據尹紅介紹,開江縣紀委已介入調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