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養老金 月均增加40元
據介紹,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居民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兩項)的正常調整機制,今年是第四年第五次調整待遇標準,隨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其他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準同步調整。
今年1月1日起,居民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43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10元增加到350元,增長幅度分別為10.3%和12.9%。增幅均高于去年。
據悉,此次調整將惠及85.19萬人。其中,享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為34.63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為50.56萬人,今年由區縣財政負擔所需增加的4.09億元資金。
失業保險金 平均每檔上調120元
2014年4月1日起,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20元,增長12.7%。較之去年每檔上調50元,增加的幅度較大。
調整后,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1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3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6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09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121元。
據統計,全市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人員約2.6萬人,此次調整社保基金全年將增加支出0.37億元。
傷殘津貼 月均增313元
今年1月1日起,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也有所調整。調整標準是: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準由目前的月人均3081元調整到3394元,增加313元,增幅10.2%。
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69元調整為1819元,增加150元,增幅9%。此二項調整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生活護理費目前人均每月1882元,待2013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再進行調整。
據統計,目前全市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護理費待遇人員共1.2萬人。三項待遇調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預計增加支出0.26億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