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劉希平
□本報通訊員李建輝唐果
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國有資產管理局原局長周泓波,因涉嫌挪用巨額公款被立案調查后,他逃往全國30余個城鎮,平均每兩天換一個地方,上演了一場現實版的“貪官流浪記”。2013年11月28日,他在湖南省長沙市一酒店被抓獲。2013年12月17日,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決定逮捕周泓波。
周泓波在潛逃期間經歷了什么?衡陽檢方辦案人員近日向記者獨家披露了周泓波69天的驚恐逃亡之路。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衡陽檢方表示,在2014年年初披露周泓波案件,旨在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機關投案自首。
挪用巨額資金驚恐出逃
2013年3月,祁東縣委組織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進行優化經濟環境考評,縣國有資產管理局被考評為倒數第一。祁東縣委研究決定,對考評結果負有主要責任的該局局長周泓波予以免職。
同年9月初,審計局對周泓波進行離任審計。經審計發現,國資局下屬的國有資產管理公司財務混亂,收支嚴重不平衡,且有巨額資金去向不明。9月21日,當審計人員找周泓波了解有關情況時,發現周泓波已外逃。
祁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獲悉上述情況后,立即召集縣紀委、縣檢察院、縣審計局、縣公安局負責人研判案情,部署偵查和追逃。
據聯合調查組初查:周泓波利用其擔任祁東縣國資局局長、祁東縣國有資產管理公司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涉嫌挪用國有資產處置款1100多萬元,用于其本人實際控制的兩個房地產建筑公司注冊驗資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