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下單,不算騙人?
作為手機打車的鐵粉,曉嵐告訴羊城晚報記者,有些“老手”,甚至還能通過與司機“合謀”,通過打車軟件打免費車收錢。
2月14日中午,羊城晚報記者便見識了一回“合謀”。記者在建設橫馬路攔下一輛廣發公司出租車后,聽到車上不斷發出叫車信息的語音,便詢問起來。司機劉師傅見記者也申請了“嘀嘀”,立即讓記者現場叫車。
“人都已經上車了,再下單,不是騙人嗎?”羊城晚報記者糊涂了。
劉師傅說:“沒事!你下單我搶單成功后,我們都可以各多得5元。”劉師傅還教記者如何下單方便他“搶單”,“用語音隨便說句話,1、2、3都可以,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說,這樣別人就不好搶單。”但記者操作后,劉師傅的手機信號慢,未顯示搶單成功,單竟然被另外的司機搶走,劉司機駕輕就熟地建議:“不用理他,如果司機打電話過來,就說你等不及坐車走了。”路上,劉又讓記者嘗試再換成“快的”軟件再下一次單,“‘快的’獎勵乘客10元,‘嘀嘀’獎5元,兩個單都讓我搶了,你一次就可以省15元!”
如果取消優惠,曉嵐們還會不會“幫襯”打車軟件?曉嵐說,那就看哪種方式更容易打到車。“如果非繁忙時段,估計就不會用軟件打車,招手即停更快。而我那位本著‘慳’錢初衷的同事,肯定更不會用,因為沒補貼還要消耗手機流量。”根據本報“金羊網”網絡調查,在非繁忙時段,優惠減免低于5元后,45.59%的被調查者會放棄使用“嘀嘀”。
羊城晚報
問卷調查
從2月11日至2月16日中午,金羊網啟動針對微信“嘀嘀打車”的問卷調查,有超過1360名讀者填寫了調查問卷。結果和分析如下——
高達70.59%的被調查者認為“嘀嘀”有利有弊。
一半左右被調查者用過“嘀嘀”,其中用過的占47.06%,說明打車軟件已經深入人心。
即使有補貼,大多數被調查者(66.18%)只有在打不到車的繁忙時段才會用“嘀嘀”,且普遍不愿意加價(占82.35%),只有4.41%的被調查者試過加價10元及以上。
當通過軟件加價終于叫來車時,假如恰好看到一旁有一位拄著拐杖的老人家,一臉疲倦已經等了很久而無車。被調查者中44.12%即便內疚也不會讓車;55.88%的被調查者會考慮跟司機商量讓車。
高達63.24%的被調查者認為出租車司機用“嘀嘀”收聽、觀看、處理叫車信息,會影響駕駛安全。其中39.71%的被調查者認為其危險程度相當于打手機(不用耳機的情況下);36.76%認為相當于用手機發短信息;23.53%認為相當于看車載錄像。
乘客說法:
實惠安全還能救急
一是實惠。在優惠力度最大的時候,對于乘客,“嘀嘀”每單補貼10元、每天最多3單,“快的”是10元、4單,即使到現在,也有分別5元、10元的補貼。
二是安全。女性乘客特別喜歡打車軟件提供的安全性。司機的車牌號、姓名、手機號都提前顯示出來,再也不用擔心打到黑車了!尤其是早出晚歸的時候,這項功能太讓人放心了。假如遇到什么糾紛、或者遺失了物品在車上,也可以一鍵回撥、聯系上司機。
三是救急。打不到車的時候,打車軟件的加價功能讓大方的乘客成了“香餑餑”。多加幾十元,不愁沒車打。
四是服務好。由于打車軟件對司機有另外的補貼,還有誠信評價系統,來接單的司機服務態度普遍都很好。尤其是去機場的單,司機看到你拖著行李箱走近,小跑著給你開尾廂、搬行李。而普通出租車司機多半愛理不理。此外,假如乘客提前下單,還能節省等待時間,因為司機接單抵達目的地后,基本上都愿意等待乘客,避免悔單。這一點羊城晚報記者在司機處也得到證實,明通公司的李師傅說,如果被軟件乘客投訴10次、或者悔單太多,基本上就會被軟件公司“黑”掉,再也搶不到車單。
司機說法:
曾經一天多掙200元
據記者采訪的21位出租車司機反映,雖然主管部門交委并不支持司機使用打車軟件拉客,但他們所在的出租車公司里,至少50%以上的司機都在使用打車軟件。
周師傅告訴記者,他們公司裝手機軟件的超過七成,他才裝1個多月,一天最多能多掙200多元!周師傅給記者算賬:在春節期間,“嘀嘀”一單獎勵10元,每天最多6單;“快的”一單獎勵15元,每天最多5單。每天他都能做滿,獎勵金穩拿135元;如果遲遲沒有出租車應召,軟件公司還會上浮獎勵;此外還偶爾有乘客加價。“早高峰時間我就盯著‘加價’的單來搶,一般5元的都不看,至少10元、15元,還接過加價25元的,這樣一天下來,多掙200元不是難事。現在優惠幅度降下來了,也能多掙100元。”
據統計,一個出租車司機每天一個班大約能接20多單客人,有了11單軟件叫車的生意保底。
交委回應:
必須遵守現有法律法規
羊城晚報記者就手機軟件打車出現的相關問題采訪了廣州市交委。
廣州市交委稱,手機打車軟件為乘客和司機之間搭建起了一種新型的溝通平臺,方便了部分市民打車。市交通部門也希望通過有序利用新興的科技手段,為市民提供更便捷、優質的打車出行服務,但要求有關企業必須遵守出租車行業現有法律法規,規范服務方式。同時,市交通部門會繼續密切關注這種新興技術發展和應用動向,借鑒國內其他城市好的經驗和做法,結合廣州實際,不斷提升出租車信息化服務能力和水平。對于廣州如何發展應用手機打車軟件,市交通部門正在結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進行研究。
此外,對出租車司機因使用打車軟件,導致出現的有關營運服務不規范行為,經乘客投訴,一經核實,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將按有關規定對違章司機進行嚴肅處理。針對乘客失約情況,市交通部門也已研究建立了電召乘客信用評價機制,通過計分制的方式,對乘客失約、電召成功等影響乘客誠信度的項目進行綜合考核,并將在日后工作中不斷完善評價機制來保障乘客和司機的權益。
律師觀點:
可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廣東恒運律師事務所律師蔡險峰認為,由于出租車行業是提供公共服務的行業,出租車司機是負有特定職務義務的人,他的職務行為就必須首先遵守行業規則并滿足其特定義務。從乘客的角度看,出租車司機的行為必須符合“招手即停,按表付費”的期待,乘客乘車,也必須遵循“先來后到”的輪候原則,并符合“特殊人士優先”的道德要求。因此,出租車司機和潛在乘客提前私下締結乘車服務合同的行為必須受到嚴格規制,否則,根據《合同法》和《民法通則》,他們之間的上述服務合同將會因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而歸于無效,其行為甚至會被視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換言之,當一輛通過打車應用軟件“預訂”的出租車如約而至,你將再也不能從容不迫地推開前面排隊等候的乘客,打開車門揚長而去,輪候乘客將有權上車,司機不得拒載,否則將遭到投訴。
蔡險峰建議: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同出租車運營公司共同確定應召預訂車輛的數量,并將車輛信息公之于眾,由應用提供方據此對出租車司機使用打車應用軟件的資格設限,這樣,既滿足了市場需求,又符合行業規則。同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必須嚴格監管,及時呼應乘客投訴,對拒載的司機和公司嚴格處罰,方可實現移動互聯時代真正的多贏。
名詞解釋
手機軟件打車
只要乘客發出用車需求,開啟軟件客戶端的出租車司機就能收到詳細的叫車信息——乘客出發點和終點、手機號、電召服務費(乘客可以自行加價、吸引司機前來應召),等等。司機只需在手機中一鍵搶應,就視為應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