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網獨家報道】針對打車軟件造成的亂象,上海市交港局今天做出規定,自3月1日起,實施早晚高峰時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出租汽車嚴禁使用“打車軟件”提供約車服務措施。在禁止使用期間,除公安交警管理規定禁止停車的區域以外,乘客揚招“待運”車輛不停的,即視為“拒載”,乘客可向12319城建熱線和出租車所屬企業服務監督電話投訴。
三項措施3月1日起實行
針對“打車軟件”在出租汽車運營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市交通港口局高度重視,并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今天又專題研究相關管理措施和后續工作計劃。管理部門認為,“打車軟件”改變了傳統的出租汽車預約調度模式,提高了出租汽車運營效率,但其市場營銷手段、價外加價功能,以及對司機注冊登記把關不嚴等問題,已一定程度影響了出租汽車行業公平、公正的運營市場秩序,有損于上海出租汽車行業多年努力塑造形成“城市文明流動名片”的形象。
為了規范使用,上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執法總隊聯合下發通知,明確:一是在高峰時段新增運力配置方案出臺前,暫行實施早晚高峰時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本市出租汽車嚴禁使用“打車軟件”提供約車服務措施,以緩解高峰時段打車難
二是嚴禁出租汽車駕駛員在載客行車途中接聽、使用手機等終端設備,以確保出租汽車運營和乘客人身安全;三是鑒于租賃行業車輛以合同形式服務特定對象的特性,嚴禁租賃車輛安裝使用“打車軟件”,維護出租汽車客運市場秩序。上述三項措施自3月1日起實施。如有投訴,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并納入誠信考核。
嚴查6種違規情況
記者了解到,從即日起,本市交通行政執法部門將重點查處拒載、中途拋客、載客運營使用手機等違規行為。涉及以下6種情況:
1.在暫行實施早晚高峰時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本市出租汽車嚴禁使用“打車軟件”提供約車服務措施期間,除公安交警管理規定禁止停車的區域以外,乘客揚招“待運”車輛不停的,即視為“拒載”,乘客可向12319城建熱線和出租車所屬企業服務監督電話投訴;
2.對出租汽車駕駛員載客運營途中接聽電話,操作手機的,歡迎乘客從維護自身安全的角度,以視頻、錄音、照片等方式,向12319城建熱線舉報投訴,一經查實,管理部門將列入信用評價考核,予以扣分;
3.不管由于何種原因引發挑客、拒載、甩客等,市交通執法總隊均根據《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45條第1款第4項,一經查實,責令當事人暫停營業十五天,并處200元罰款。對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可吊銷當事人準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