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2014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六(002291,股吧),清明節)放假,4月7日(星期一)補休。
節假日期間,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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